眉山市彭山区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40吨非转基因小包装菜籽油以购竞销交易公告
受眉山市彭山区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眉山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以购竞销轮换 非转基因小包装菜籽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信息
本次竞价采购品种非转基因小包装菜籽油(压榨),数量 40 吨,生产日期为2025年,产地 国内,等级压榨二级及以上,存放地点为 眉山市彭山区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主库 。
本次竞价销售品种非转基因小包装菜籽油(压榨),数量 40 吨,生产日期为2024年,产地 四川 ,等级压榨二级,存放地点为 眉山市彭山区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主库。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采购和销售两部分,先以约定价格采购,再以约定出库期限条件进行竞价销售,采购与销售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采购标的要求
1.质量要求:2025年新收获油菜籽加工生产的压榨(非转基因)菜籽油,符合(GB/T1536-2021)二级及以上菜籽油压榨质量标准,小包装菜籽油的品质指标,所检指标符合GB2761-2017、GB2762-2022限量标准要求。其中:(1)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2)透明度(20℃):澄清透明;加热实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3)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4)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2%;(5)不溶性杂质≤0.03%;(6)酸值≤1.5mg/g;(7)过氧化值≤0.15g/100g;掺伪实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8)符合菜籽油卫检指标:总砷(以As计)≤0.08mg/kg;铅(Pb)≤0.06mg/kg;黄曲霉毒素B1≤5ug/kg,主要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同时供方须于1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小包装菜籽油。
2.包装要求:小包装菜籽油规格可以为两种:①净含量为10L/桶(按9.2公斤计量),有外纸箱包装,一件2桶。②净含量为5L/桶(按4.6公斤计量),有外纸箱包装,一件4桶。保质期为18个月。同批次小包装菜籽油油桶样式、规格、品牌统一。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重、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必须在2025年11月1日及以后)、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电话、地址等内容,各项标识清晰、齐全、准确。并提供该生产批次小包装菜籽油的检验报告,检验项目齐全。
3.入库费:每吨20元,由卖方承担。双方成交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入库费用支付到采购方指定账户。
4.入库条件:所供菜籽油为成交日后的生产日期,数量检斤以购买方点件计量数为基准(结合地磅数量),日入库60吨。
5.其他要求:运输车辆(器具)、包装物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免费赠送两件(4桶)菜籽油(10升/桶)或一件(4桶)菜籽油(5升/桶),用于出入库抽检造成的数量短少。
7.采购入库期限:入库期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
8、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三、本次销售标的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俊厨宝,10 L/桶(按9.2公斤计量),一件2桶。
2.出库费:每吨20元,由买方承担。双方成交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买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出库费用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3.出库条件:日出库60吨,在卖方指定仓前自提,本次销售采取地磅计量为准。买方开具出库通知单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有效派车单安排出库。
4.其他要求:(1)先款后货,竞得方仓前自提,凭成都农交所眉山所《出库通知单》及竞得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出库,竞得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委托方相关安排。竞得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标的菜籽油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竞得方必须保证轮出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2)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竞得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支付货款,货款汇入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联系人:干先生,联系电话:13980376905。
- 交易价格:本次采购价格(固定价)为11600 元/吨,销售价格在竞价交易后网上公布。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59: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11月14日10:0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六、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眉山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https://***:18080/%E6%B3%A8%E5%86%8C%EF%BC%88%E4%BA%A4%E6%98%93%E8%B4%A6%E5%8F%B7%E3%80%81%E5%AF%86%E7%A0%81%E7%AD%89%E4%B8%BA%E4%BA%A4%E6%98%93%E6%96%B9%E5%8D%95%E4%BD%8D%E7%9A%84%E8%B5%84%E6%A0%BC%E5%87%AD%E8%AF%81%EF%BC%8C%E5%B1%9E%E4%BA%8E%E5%95%86%E4%B8%9A%E6%9C%BA%E5%AF%86%EF%BC%8C%E9%A1%BB%E5%A6%A5%E5%96%84%E4%BF%9D%E7%AE%A1%EF%BC%89%E3%80%82%3C/p%3E%3Cp%3E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菜籽油75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50元/吨,履约保证金700元/吨。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汇款注明汇款单位名称和账号,备注写明汇款用途。
(三)粮食交易价款
采购价款:本次采购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采购标的买方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眉山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眉山所凭《入库验收确认单》向采购标的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销售价款: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销售标的买方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眉山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眉山所凭《出库验收确认单》向销售标的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七、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18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20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
八、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手续费。
九、其它: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750元/吨,并承担违约造成的其它全部损失。
十、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https://***:18080/%EF%BC%8C%E5%A1%AB%E5%86%99%E7%94%A8%E6%88%B7%E5%90%8D%E3%80%81%E5%AF%86%E7%A0%81%E3%80%81%E9%AA%8C%E8%AF%81%E7%A0%81%E7%99%BB%E5%BD%9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3%80%82%3C/p%3E%3Cp%3E
参与交易的客户一旦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本项目货物质量、公告要求、标的清单、质检报告、交易细则的完全认可,如有违反,客户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28-38663693。
联系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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