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清流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鄢陵分局的委托,对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鄢陵分局鄢陵县清流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鄢陵分局鄢陵县清流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FDZX-FW-2025-004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鄢陵县清流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总投资约为18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沟、生态护坡、水生态修复和基底修复等。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6.预算金额:1.6%,最高限价:1.6%,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7.履约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8.履约地点: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鄢陵分局
9.转包、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2.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 2025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向参加的投标人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贰套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文峰路鑫悦大厦15楼)。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
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文峰路鑫悦大厦15楼)。
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鄢陵分局
地址:鄢陵县北关街406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4-7136321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文峰路鑫悦大厦15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4-8387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