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穿越邻接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安全评价服务已具备相关条件,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已落实。现拟启动本项目的询比工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发布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穿越邻接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安全评价服务
2.项目编号:XDEC-A20251126
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为20万m/d,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原水管网工程等三部分。其中规划DN2000原水主管在洞庭湖路口附近,沿滨河东路西侧规划绿化带往南至亳都路南,沿亳都路南侧绿化带往东至冀州路东,沿冀州路路东绿化带往南折向东穿越郑万铁路、豫州大道后接入三水厂。
原水管线在滨河东路西侧段与南水北调受水区供水配套工程产生穿越邻接共5处,其中2处穿越二水厂原水管道分别位于原水管道桩号0+160、3+100;2处邻接位于原水管道桩号0+200至2+360段;1处原水管道桩号2+840处穿越丈八沟。
注:上述穿越邻接位置桩号为暂定,后续以实际位置为准。
4.采购范围:本项目安全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提交成果满足国家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等相关管理单位的有关技术规定;2.协助取得省水利厅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意见及批复或回函;3.协助、配合该工程设计单位完成根据审查意见对专题设计报告修改的工作。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且生效之日起至安全评估服务结束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响应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水利行业相关的安全影响评价业绩,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
4.1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2响应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E2%80%9D%E7%82%B9%E5%87%BB%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89%E8%BE%93%E5%85%A5%E4%BE%9B%E5%BA%94%E5%95%86%E5%90%8D%E7%A7%B0%EF%BC%88%E7%9C%81%E4%BB%BD%E9%BB%98%E8%AE%A4%E5%85%A8%E9%83%A8%EF%BC%89%E6%9F%A5%E8%AF%A2%E4%BE%9B%E5%BA%94%E5%95%86%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A%84%E7%BD%91%E9%A1%B5%E4%BF%A1%E6%81%AF%EF%BC%8C%E8%BE%93%E5%85%A5%E4%BA%BA%E5%91%98%E5%A7%93%E5%90%8D%E5%92%8C%E8%BA%AB%E4%BB%BD%E8%AF%81%E5%8F%B7%E7%A0%81%E6%9F%A5%E8%AF%A2%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A%84%E7%BD%91%E9%A1%B5%E4%BF%A1%E6%81%AF%E3%80%82%E8%8B%A5%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5%88%99%E9%87%87%E8%B4%AD%E4%BA%BA%E6%9C%89%E6%9D%83%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F%BC%88%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8%AF%A2%E6%AF%94%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89%E3%80%82%3Cp%3E
注:评审过程中,询比小组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在本询比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4.3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无效,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同时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供应商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询比文件: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3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询比文件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
(2)网上领取: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可在文件发放时间内联系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371-68865960,邮箱:hnxd88@126.com,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询比文件申请,邮件须备注清楚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3.潜在响应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询比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询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7号楼4层402号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371-60600742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系人:花女士、刘女士、张女士
电话:0371-68865960
邮箱:hnxd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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