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安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应急消纳场项目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补(答)疑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其他说明“投标人需提供响应性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响应性承诺在格式范本中增加了以下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号)等文件规定,为防止有组织地恶意竞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提交空白标书;企业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拟派建造师须在本公司实名注册,不得虚假注册;提供的工程业绩可供查询,工程业绩真实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造价工程师须为本公司实名注册人员。各投标企业对以上条款应作出响应性承诺,未作出承诺或以上情形之一承诺存在不符、不实的视为投标无效(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按弄虚作假论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保函的由担保公司提前垫付,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按承诺函内容执行),并移交公安及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2、对以上事项需进行响应性承诺,详见以下响应性承诺,响应性承诺必须上传投标文件中。如未上传到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4、本《补(答)疑》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响应性承诺
(招标单位):
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有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地信守和履行承诺:
一、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相同。
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承诺的施工期内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全部工作。
三、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时按此标准组织实施,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
四、我们接受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要求并承诺的其他合理条款。
五、我们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有效的投标担保。
六、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合同条款我单位全部接受,诚信履约, 并享受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及义务。
七、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八、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组织结构人员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合法变更外,投标时的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相一致。
九、我单位若中标,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按照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
十、按时并委派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
十一、如实申报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得分。
十二、 郑重承诺:我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完整、准确,不存在提交空白标书恶意竞标;企业投标相应专业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完全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拟派建造师在我公司实名注册,不存在虚假注册;所提供的工程业绩在“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以查询,工程业绩真实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造价工程师为我公司实名注册人员。若以上情形之一经查实存在不符或不实的作投标无效并按弄虚作假处理,愿意接受公安及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及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