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项目
(小水库二类坝消险加固)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市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 新沂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防汛防旱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沂市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小水库二类坝消险加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新沂市。
2.2总投资金额:约948万元。
2.3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新沂市2025年省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包括:阿湖水库背水坡反滤体维修、高塘水库泄洪闸下游护坦续建及截渗沟维修、沭河塔山新闸闸门喷锌防腐及栏杆维修、王庄地涵及小水电维修、入沭闸站启闭设施及护坡维修、南水北调新沂尾水导流管道闸阀及管理区围栏维修;曹刘水库坝体截渗、宋山水库坝体截渗及坝顶道路拆建、小何水库坝顶道路及护坡维修。
2.4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4.1招标范围:曹刘水库坝体截渗、宋山水库坝体截渗及坝顶道路拆建、小何水库坝顶道路及护坡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2对应投资金额:634万元。
2.5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新沂市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小水库二类坝消险加固)、新沂市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土建维修)、新沂市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项目(金属结构及设备维修)。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以上三个标段的投标,但仅可中一个标段。
本项目按标段最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开标、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最高限价高的标段优先原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已按优先原则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与余下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6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
(3)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堤坝截渗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的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内容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小水库二类坝消险加固)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贰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10752
4.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5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
5.2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9月12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17时0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5.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8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新沂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6-80337092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防汛防旱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处
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
联系人:潘超亚
电话:0516-889855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8层
联系人:史婷婷
电话:13365285979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