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永佳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三期、四期)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晋江市永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晋江市永佳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三期、四期)(招标项目编号:晋建施招20260116003),现发布修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3章 第2节“附件3-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综合评估法)”已做修改,具体详见本修改通知“附件一”。
2.删除《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1 条款“(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中第?条款内容,其余内容不变。
3.《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款中的“履约担保形式”修改为“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或工程担保(具体形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其余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2.1条款中的“预付款支付期限”内容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预付款至共管账户(其中将按照规定首期比例,同步把对应人工费用拨付至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不得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或转移到本项目工程以外,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从履约担保中扣回,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承包人应于签订合同前与发包人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共管账户,作为本项目工程款项专款账户。该账户中的款项支出须经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确认。所有款项支付前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要求出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付款周期”条款修改为: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5%支付进度款(价格调整、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调整部分,按结算节点计入相应的过程结算或竣工结算中),直至工程完成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5%;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完成竣工结算及完成工程移交、档案资料移交后,发包人支付至经批准的结算金额总价97%的工程款,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按14.4款〔最终结清〕、15.3款〔质量保证金〕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所有款项支付前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要求出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承包人应于签订合同前与发包人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共管账户,用于本项目工程款项专款账户。该账户中的款项支出须经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确认。”。
二、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中的bim技术,是需要提供bim演示视频吗,还是提供相关技术措施就可以了。
回答:详见本修改通知“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第1条。
问题2:请问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之前我司是以联合体方完成的项目。项目有达到业绩要求,我司是否可以使用这个业绩作为本次的业绩要求?请代理明确业绩是否符合。
回答: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的,应为依法独立承接或联合体承接,若为联合体承接的,应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能体现投标人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1.投标人为联合体成员之一;2.投标人应承担满足本招标项目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工程施工任务。
问题3:请问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我司是以联合体成员之一完成的项目且承担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工作;且项目有达到业绩指标要求,我司是否可以使用这个业绩作为本次的业绩要求?请代理明确业绩是否符合。
回答:同问题2回答。
问题4:招标文件中约定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需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外业绩)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省内业绩)查询到的‘工程用途’为判定依据,未符合者业绩不计” 的条款,存在设置不合理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部分早期竣工的类似工程业绩,在平台备案阶段,全国及福建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数据录入规范尚未完全统一,“工程用途” 并非强制填报字段,导致大量实际符合民用建筑工程类别的业绩,在平台公示信息中未标注该字段。该现象是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客观问题,并非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类似工程业绩的核心属性是工程实际用途及功能,而非平台备案信息的字段完整性。仅因平台未标注字段即否定业绩效力,属于舍本逐末,偏离了业绩评审的核心目的。此举将导致一批拥有真实、合规、有效类似业绩,但受限于历史数据录入问题的投标人被排除在外,既不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中标人,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 的基本原则。请求贵单位对本条款进行修正,谢谢。
回答:投标人问题中的“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需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外业绩)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省内业绩)查询到的‘工程用途’为判定依据,未符合者业绩不计” 的条款,非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内容,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要求严格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要求及《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项目面向全国潜在投标人公开招标,具有充分竞争性。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我单位作为潜在投标人,在仔细研读贵方发布的《晋江市永佳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三期、四期)施工招标文件》后,对其中关于“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存在问题,特提请澄清,以期促进本项目招标的充分、公平竞争。
问题内容:招标文件第7页、第16页及第32页等处明确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该条款将“类似工程业绩”严格限定于“工业建筑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虽包含高层厂房,但同时也包括高层公建(A1#楼)、单层公建(F1#、F2#楼)、地下车库及广泛的配套设施(如装饰、幕墙、安装、景观等),实为功能复合的产业园区项目,其施工技术、管理复杂性与大型公共建筑或综合性建筑群有诸多共通之处。
提请澄清/建议:为吸引更多具备大型工程项目综合施工能力、管理经验和良好履约记录的优秀建筑企业参与竞争,确保通过充分竞争择优选定中标人,建议招标人考虑对“类似工程业绩”的工程类型予以适当放宽。
可将“工业建筑工程”调整为单体4.5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业绩均可予以认可”。
理由如下:
1.促进充分竞争: 放宽业绩类型限制,可使更多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成功承建类似规模(如大型公建、综合体、大型厂房等)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形成更充分的竞争局面,有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
2.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 大型公共建筑或复杂综合体在施工技术、项目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要求往往不低于甚至高于某些工业建筑。具备此类业绩的企业完全有能力胜任本项目。
3.公平性原则: 现行规定可能将使一批综合实力强但近期恰好缺乏“工业建筑”业绩的优秀企业被排除在外,未能完全体现招标的公平性。
4.项目实质需求匹配: 本项目涵盖多种建筑类型和复杂工程系统,需要的是具备大型项目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施工技术的承包商,而非仅限于某一特定建筑类型的经验。
回答:本项目依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规定,并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规模【用于确定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为“D1#楼为高层厂房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68499.91㎡”】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及指标值。项目面向全国潜在投标人公开招标,具有充分竞争性。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请代理提供项目效果图作为技术文件编制参考。
回答:本项目效果图具体详见附件二,文件上传至泉州市公告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问题7: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问题:单体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是否为新建项目还是改、扩建项目也可以符合要求?
回答:改、扩建项目可以作为本次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使用,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问题:工业建筑工程是否可以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是部分采用钢结构或是各种形式的结构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相结合的混合结构?
回答:可以,包含各类结构形式的工业建筑工程。
问题9: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体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其中,群体建筑工程业绩参与投标的,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其地下建筑面积可与其上的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的总面积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但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问题:设业绩的单幢D1#楼为不带地下室的单体建筑,类似业绩设置地下建筑面积可与其上的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的总面积作为单体建筑面积是否合理?
回答:本项目关于“单体建筑面积”的约定依据《关于招投标领域相关文件释义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4]19号)执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合理,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请提供三期基坑支护图纸
回答:本招标项目三期无基坑支护工程。
问题1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5”页中评分点显示本项目涉及“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根据招标资料、施工图纸、控制价清单等了解,本项目未发现“绿色建筑等级”,请明确“绿色建筑等级”。
回答: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三期无星级、四期一星级;”,详见发布图纸中的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问题1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6页中评分点备注显示本项目“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本项目涉及9个评分点,内容众多,不超过100页会导致内容深度不足,技术文件页数建议修改为“不超过200页”。请明确。
回答:详见本修改通知“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第1条。
问题12:请提供三期、四期施工临时围挡范围线。
回答:具体位置以进场后现场对接为准。
问题13:本项目招标资料中未发现“本项目效果图”,为了更好地了解本项目,请提供“本项目效果图”。
回答:同问题6回答。
问题14:为了标书的美观性,表格样式是否可像上图那样自行填充?请明确。
回答:为避免被认为废标的情形,请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 年版)通用本》)要求,同时结合标书软件进行编制。
问题15:请明确临时水电接驳口位置及容量
回答:临时用水:接驳点位于四期项目南侧绿化带内,管径DN100。临时用电:接驳位置为永佳一期(四期项目东侧)的配电房,容量为2台800kVA。上述具体位置以进场后现场对接为准。
问题16:本项目招标资料中未发现“计划开工日期”,请提供“计划开工日期”。
回答: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3月07日,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由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问题17:招标文件对技术文件格式无具体要求,请明确是否有字号,行间距等格式要求)。
回答:技术文件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要求,同时结合标书软件进行编制。
问题18:本项目是否属于国家或福建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回答:本项目定额工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标[2016]161号)。
问题19:清单编码010507003001~010507003005的电缆沟、地沟、明暗沟中项目特征描述具体详见图纸,但图纸中未找到具体的电缆沟做法;但是在该条清单后紧接着有电缆沟其他细部做法,请问该项清单描述的内容是否与后续清单内容重复?
回答:无重复,具体详见电力深化图纸。
问题20:消控室清单编码011101006024,011101006025平面砂浆找平层项目特征描述“C30mm厚1:3防静水泥砂浆找平层”,“C20mm厚防静电水泥浆一道”;图纸说明中为“C30,30mm厚1:3防静水泥砂浆找平层”,“C30,20mm厚防静电水泥浆一道”,请问清单描述是否有误?
回答:无误,具体详见设计说明消防控制室装修做法表。
三、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晋江市永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6年01月23日
附件说明:
附件一、附件3-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综合评估法)
附件二、项目效果图
附件一、
附件3-2: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综合评估法)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
序号 | 评审子项目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 评分(分) | 权重 |
1 | 实施难点1:施工的重点难点的对策; | 针对其难点提出相应对策。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重点难点理解的准确性和对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1 (满分100分) | B1=10% |
2 | 实施难点2:工程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难点的对策; | 针对其难点提出相应对策。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难点理解的准确性和对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2 (满分100分) | B2=10% |
3 | 危大工程清单1:基坑工程; |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3 (满分100分) | B3=15% |
4 | 危大工程清单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4 (满分100分) | B4=15% |
5 | 危大工程清单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 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 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5 (满分100分) | B5=15% |
6 | 危大工程清单4:脚手架工程; |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6 (满分100分) | B6=10% |
7 | 危大工程清单5: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7 (满分100分) | B7=15% |
8 |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 针对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提出相应方案。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所编制的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A8 (满分100分) | B8=10% |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评分 | A1*B1+A2*B2+…+An*Bn | |||
备 注 | 1.所有评审子项目权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设置,且B1+B2+…+Bn累加为1;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评审子项目评分大于(含)90分或小于60分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200页。 | |||
说明: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表格式要求,将相应内容填写完整后在《专用本》中列出,作为各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依据。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