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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 其他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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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一:关于“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招标公告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同时取得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中级)”。人员资质证书要求同时具备不合理,项目关联性不合理;具有排他性。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调整如下:

“3.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3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职称中级及以上或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得1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2:我公司为2022年成立,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二、商务部分评审内容,4.财务状况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 年度-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但我司为2022年成立的小微企业,无法提供2022年以前的审计报告。我司认为本条商务评分条款设置不合理,有为某企业量身定做,排除中小微企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之嫌,违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诉求:删除本条评分条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审内容-财务状况要求调整如下:“4.财务状况要求(3分)

投标人提供 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每有1个年度盈利的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亏损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不得分。”

质疑3:我公司为2022年成立,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二、商务部分评审内容,4.财务状况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 年度-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但我司为2022年成立的小微企业,无法提供2022年以前的审计报告。我司认为本条商务评分条款设置不合理,有为某企业量身定做,排除中小微企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之嫌,违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司诉求:删除本条评分条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审内容-财务状况要求调整如下:“4.财务状况要求(3分)

投标人提供 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每有1个年度盈利的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亏损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不得分。”

质疑4:质疑事项:我司认为招标文件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关于企业规模、要求、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财务状况要求等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存在以不合理条件设置阶梯型加分标准,为特定供应商设置加分条件情形。我司认为:1、招标文件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企业规模要求相关加分条款,认为企业员工存在购买社保和非购买社保员工,不管是购买社保人员还是非购买社保人员均属于企业员工,故仅单方面以某一段时间内的社保购买人数作为企业规模判断依据,且设置阶梯型加分标准是变相对企业从业人员数量的要求,也是对其他购买社保人数较少企业的歧视和排斥。2、招标文件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相关加分条款,认为此加分项存在为特定人员或公司设定加分条款,难道持有其他物业管理类证书的人员或公司就不能管理本项目或得到加分了吗?3、招标文件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财务状况要求相关加分条款,认为要求2019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年限过长,是变相对企业成立年限和企业利润的要求,存在刻意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排斥其他中小微企业情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规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置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十八条“国家完善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第四十条”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

6.《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者潜在供应商。”

7、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号)第四款第9小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第五款第4小条“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答:针对问题1: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员工缴纳社保证明,以证明投标单位用工的合法性,不存在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针对问题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调整如下:

“3.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3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职称中级及以上或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得1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针对问题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审内容-财务状况要求调整如下:

“4.财务状况要求(3分)

投标人提供 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每有1个年度盈利的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亏损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不得分。”

质疑5:质疑事项:我司认为招标文件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关于企业规模、要求、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财务状况要求等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存在以不合理条件设置阶梯型加分标准,为特定供应商设置加分条件情形。认为:1、招标文件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企业规模要求相关加分条款,认为企业员工存在购买社保和非购买社保员工,不管是购买社保人员还是非购买社保人员均属于企业员工,故仅单方面以某一段时间内的社保购买人数作为企业规模判断依据,且设置阶梯型加分标准是变相对企业从业人员数量的要求,也是对其他购买社保人数较少企业的歧视和排斥。2、招标文件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相关加分条款,认为此加分项存在为特定人员或公司设定加分条款,难道持有其他物业管理类证书的人员或公司就不能管理本项目或得到加分了吗?3、招标文件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财务状况要求相关加分条款,认为要求2019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年限过长,是变相对企业成立年限和企业利润的要求,存在刻意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排斥其他中小微企业情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规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置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十八条“国家完善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第四十条”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

6.《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者潜在供应商。”

7、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7号)第四款第9小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第五款第4小条“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答:针对问题1: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员工缴纳社保证明,以证明投标单位用工的合法性,不存在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针对问题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调整如下:

“3.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3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职称中级及以上或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得1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针对问题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审内容-财务状况要求调整如下:

“4.财务状况要求(3分)

投标人提供 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每有1个年度盈利的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亏损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不得分。”

质疑6:一:关于“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事项招标公告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同时取得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中级)”。2、依据法规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证书”属于时间性限制,可能排除部分具备实际能力的投标人,违背公平竞争原则。项目需求关联性:证书取得时间与项目负责人履行职责的能力无直接关联,其经验、管理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才是核心要求。可参考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官方网站2024年11月22日发布的《评标办法要求资质证书获得日期在招标公告日期之前是否合理?》相关实物问答的解释(原文网址:http://***/list_show.jsp?record_id=338131%EF%BC%89%E3%80%823%E3%80%81%E8%AF%89%E6%B1%82%E6%9C%9B%E6%92%A4%E9%94%80%E5%8F%96%E5%BE%97%E8%AF%81%E4%BB%B6%E7%9A%84%E6%97%B6%E9%97%B4%E9%99%90%E5%88%B6%E3%80%82%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8%99%BD%E6%9C%AA%E5%9C%A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89%8D%E5%8F%96%E5%BE%97%E8%AF%81%E4%B9%A6%EF%BC%8C%E4%BD%86%E5%B7%B2%E9%80%9A%E8%BF%87%E7%9B%B8%E5%85%B3%E8%80%83%E8%AF%95%EF%BC%8C%E9%A2%84%E8%AE%A1%E5%9C%A8%E6%8B%9B%E6%A0%87%E6%B5%81%E7%A8%8B%E7%BB%93%E6%9D%9F%E5%90%8E%EF%BC%88%E6%88%96%E5%BC%80%E6%A0%87%E5%89%8D/%E5%90%88%E5%90%8C%E7%AD%BE%E8%AE%A2%E5%89%8D%EF%BC%89%E5%8F%AF%E8%8E%B7%E5%BE%97%E8%AF%81%E4%B9%A6%EF%BC%8C%E4%B8%94%E5%85%B6%E4%B8%93%E4%B8%9A%E8%83%BD%E5%8A%9B%E3%80%81%E4%BB%8E%E4%B8%9A%E7%BB%8F%E9%AA%8C%E5%AE%8C%E5%85%A8%E7%AC%A6%E5%90%88%E9%A1%B9%E7%9B%AE%E9%9C%80%E6%B1%82%E3%80%82%E4%BA%8C%EF%BC%9A%E5%85%B3%E4%BA%8E%E5%9B%A2%E9%98%9F%E6%88%90%E5%91%98%E8%B5%84%E6%A0%BC%E8%A6%81%E6%B1%821%E3%80%81%E4%BA%8B%E9%A1%B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F%BC%9A%E2%80%9C%E6%9C%8D%E5%8A%A1%E7%AE%A1%E7%90%86%E5%9B%A2%E9%98%9F%E4%B8%AD%E9%9C%80%E6%9C%89%E6%88%90%E5%91%98%E5%90%8C%E6%97%B6%E5%85%B7%E5%A4%87%E6%9C%89%E6%95%88%E6%9C%9F%E5%86%85%E7%9A%84%E7%94%B5%E5%B7%A5%E4%BD%9C%E4%B8%9A%E6%93%8D%E4%BD%9C%E8%AF%81%EF%BC%88%E4%BD%8E%E5%8E%8B%EF%BC%89%E5%92%8C%E7%94%B5%E6%A2%AF%E6%93%8D%E4%BD%9C%E8%AF%81%E2%80%9D%EF%BC%8C%E4%BB%A5%E5%8F%8A%E2%80%9C%E9%9C%80%E6%9C%89%E6%88%90%E5%91%98%E5%90%8C%E6%97%B6%E5%85%B7%E5%A4%87%E6%9C%89%E6%95%88%E6%9C%9F%E5%86%85%E7%9A%84%E9%AB%98%E7%A9%BA%E4%BD%9C%E4%B8%9A%E8%AF%81%E4%B9%A6%E5%92%8C%E6%B6%88%E9%98%B2%E8%AE%BE%E6%96%BD%E7%9B%91%E6%8E%A7%E6%93%8D%E4%BD%9C%E8%AF%81%E4%B9%A6%EF%BC%88%E4%B8%AD%E7%BA%A7%E5%8F%8A%E4%BB%A5%E4%B8%8A%EF%BC%89%E2%80%9D%E3%80%822%E3%80%81%E4%BE%9D%E6%8D%AE%E6%A0%B9%E6%8D%AE%E3%80%8A%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6%B3%95%E5%AE%9E%E6%96%BD%E6%9D%A1%E4%BE%8B%E3%80%8B%E7%AC%AC%E4%B8%89%E5%8D%81%E4%BA%8C%E6%9D%A1%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4%B8%8D%E5%BE%97%E4%BB%A5%E4%B8%8D%E5%90%88%E7%90%86%E7%9A%84%E6%9D%A1%E4%BB%B6%E9%99%90%E5%88%B6%E3%80%81%E6%8E%92%E6%96%A5%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3%80%82%E8%A6%81%E6%B1%82%E5%9B%A2%E9%98%9F%E6%88%90%E5%91%98%E2%80%9C%E5%90%8C%E6%97%B6%E6%8C%81%E6%9C%89%E4%B8%A4%E9%A1%B9%E6%97%A0%E5%85%B3%E8%AF%81%E4%B9%A6%E2%80%9D%E5%B1%9E%E4%BA%8E%E4%BA%BA%E4%B8%BA%E6%8F%90%E9%AB%98%E8%B5%84%E6%A0%BC%E9%97%A8%E6%A7%9B%EF%BC%8C%E6%8E%92%E9%99%A4%E5%85%B7%E5%A4%87%E5%8D%95%E9%A1%B9%E8%B5%84%E8%B4%A8%E7%9A%84%E5%90%88%E6%A0%BC%E4%BA%BA%E5%91%98%EF%BC%8C%E8%BF%9D%E8%83%8C%E5%85%AC%E5%B9%B3%E7%AB%9E%E4%BA%89%E5%8E%9F%E5%88%99%E3%80%8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明确,特种作业操作证按工种分类(如电工、电梯作业、高处作业等),未要求跨工种持证。物业管理或安保项目中,电气维护、电梯维修、高空作业、消防监控通常由不同专业人员分工负责,要求一人兼具多项资质既不经济也不符合操作规范。 招标文件未说明要求“同时持证”的具体理由(如项目存在需单人同时操作电梯和电气系统的特殊场景),该要求与项目实际风险、服务内容无直接关联。3、诉求上述要求中关于证书组合的要求缺乏合理性。管理团队中均有相应人员持证,但非同一人同时持证的情况皆为满足条件。三:关于审计报告时间要求1、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每有1个年度盈利的”。2、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要求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前年度的财务报告属于变相设置投标壁垒。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强调,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但未规定需提供特定年限的盈利证明。同时,该评分条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关于“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行业内普遍认可的财务审查标准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既能反映企业当前经营状况,又符合新企业成立周期。要求6年报告无实际必要,且超出常规审查范围。 3、诉求 该要求对成立年限较短的企业构成实质性排斥,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固提处是否可修改招标文件中关于财务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改为“提供最近三年(如2022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无重大财务违规记录”,或明确“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即可”。四:关于投标人需提供每个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公示截图、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1、事项部分业绩因历史原因未保留中标通知书或公示截图,但已签订合法有效的项目合同并实际履行完毕(附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及用户评价)。若仅因缺失中标文件而否定业绩有效性,将导致我司等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企业被不合理排除。 2、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是项目履约的核心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强调,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验收项目,未规定必须以中标通知书或公示截图作为业绩证明的唯一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法律效力不依赖于中标文件的存在。要求必须提供中标文件可能排除部分实际参与过同类项目但流程不规范的企业,违背“择优选择”原则。3、质疑诉求修改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明确“具备合法有效的项目合同的业绩即为有效业绩”。

答:针对问题1:商务部分的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取消“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同时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调整如下:

“3.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3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职称中级及以上或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得1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针对问题2:(2)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中的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若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件的,可累加计算。

上述投标人拟派的服务团队中人员提供的相同专业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针对问题3: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审内容-财务状况要求调整如下:

“4.财务状况要求(3分)

投标人提供 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每有1个年度盈利的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亏损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不得分。”

针对问题4:部分业绩因历史原因未保留中标通知书或公示截图的可提供业主方出具的直接采购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同时《商务部分评审内容》中类似业绩“注”的第2条调整为:

“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每个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者中标(成交)公示截图(非公开招标的项目可提供业主方出具的直接采购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及发票(至少一张发票,发票为对应业绩合同开具的有效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扫描件、同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填写业绩信息并加盖单位章,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为准并进行评分,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则须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所有结算发票,且以发票合计金额作为业绩金额进行评分。”

质疑7:1、同一个业绩合同服务内容是否必须全部包含会务、保洁、工程维修、保安及消防控制值守的服务内容?

答:不要求同时包含

质疑8:一、P22《商务部分评审内容》中第一点“类似业绩”所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或者中标(成交)公示截图、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是必须同时都要提供吗?亦或是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公示截图和合同关键页两者二选其一即可?二、P24《商务部分评审内容》第二点“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中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和电梯操作证。是要求有整个团队证书中同时具备上述两证即可,亦或是团队中需有一人同时拥有两证?

答:针对问题1:按照以下调整后的内容执行,《商务部分评审内容》中类似业绩“注”的第2条调整为:

“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每个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者中标(成交)公示截图(非公开招标的项目可提供业主方出具的直接采购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及发票(至少一张发票,发票为对应业绩合同开具的有效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扫描件、同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填写业绩信息并加盖单位章,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为准并进行评分,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则须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所有结算发票,且以发票合计金额作为业绩金额进行评分。”

针对问题2: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第2条调整如下:

“(2)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中的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若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件的,可累加计算。

上述投标人拟派的服务团队中人员提供的相同专业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9: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2)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中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和电梯操作证的得 1 分;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的得 1 分。请问是同一个人具备以上四个证得2分还是一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和电梯操作证的得 1 分,另一个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的得 1 分。若是一人同时具备以上四个证件,那么这些证件要求的是三个不同专业方向的证件,为什么要一人同时具备这么多证件,明显不符合规定。

答: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第2条调整如下:

“(2)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中的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若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件的,可累加计算。

上述投标人拟派的服务团队中人员提供的相同专业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10:请问招标文件商务打分项中:“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中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和电梯操作证的得 1 分;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的得 1 分。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这里指的同时具有这4个证书,还是A具备电工和电梯,B具备高空作业和消防设施证?

答: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第2条调整如下:

“(2)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中的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若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件的,可累加计算。

上述投标人拟派的服务团队中人员提供的相同专业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11:评分标准中“(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 1 分;同时取得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中级)的得 1 分。”,此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中级是职称证书还是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说两者都可以?无论是职称证书还是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都有不止一个等级,此处只要求中级排斥了有其他等级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人员。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调整如下:

“3.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3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职称中级及以上或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得1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12:本项目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 1 分;同时取得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中级)的得 1 分。”:

请问:1.此处所指的 “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中级)” 究竟是职称证书还是职业资格证书?或是两者均可认可?​

2.无论该证书属于职称序列(分初级、中级、高级 / 副高级、正高级)还是职业资格序列(分四级 / 中级工、三级 / 高级工、二级 / 技师、一级 / 高级技师),其等级体系中均包含中级之外的其他等级。而当前仅限定 “中级” 的要求,实质上排斥了持有初级、高级(或副高级、正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等其他等级人力资源管理证书的人员,存在资格条件设置过窄的问题,限制了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求调整如下:

“3.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3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职称中级及以上或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得1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E.19.4.2(1)分值构成调整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1.技术部分:5分;

2.商务部分:20 分;

3.投标报价: 75 分。

1.技术部分:5分;

2.商务部分:19 分;

3.投标报价:76 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E.19.4.2(3)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2.1业绩要求“”的第2条

招标文件原内容

调整后内容

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每个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者中标(成交)公示截图、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及发票(至少一张发票,发票为对应业绩合同开具的有效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扫描件、同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填写业绩信息并加盖单位章,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的年度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为准并进行评分,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年度金额,则须提供对应业绩合同1个年度的所有结算发票,且以发票合计金额作为业绩年度金额进行评分。

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每个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者中标(成交)公示截图(非公开招标的项目可提供业主方出具的直接采购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及发票(至少一张发票,发票为对应业绩合同开具的有效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扫描件、同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填写业绩信息并加盖单位章,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为准并进行评分,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则须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所有结算发票,且以发票合计金额作为业绩金额进行评分。

2.2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

招标文件原内容

调整后内容

3.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4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同时取得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中级)的得1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中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和电梯操作证的得1分;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的得1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派服务管理团队证书要求(3分)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管理证书(职称中级及以上或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服务管理团队中的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若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件的,可累加计算。

上述投标人拟派的服务团队中人员提供的相同专业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梯操作证、高空作业证书和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书(中级及以上)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2月-2025年7月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财务状况要求

招标文件原内容

调整后内容

4.财务状况要求(3分)

投标人提供 2019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每有1个年度盈利的得0.5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亏损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不得分。

4.财务状况要求(3分)

投标人提供 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每有1个年度盈利的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亏损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E.19.4.2(5)投标报价(C)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招标文件原内容

调整后内容

二、投标报价评审内容[75分]

1.有效报价:系指初步评审均合格且其投标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3.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分值计算方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价首先得基本分75分,然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最多扣15分。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按插入法计算,以上所有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投标报价评审内容[76分]

1.有效报价:系指初步评审均合格且其投标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3.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分值计算方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价首先得基本分76分,然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最多扣15分。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按插入法计算,以上所有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C.12.3、C.12.4、F.23.1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招标文件原内容

调整后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C.12.3

C.12.3 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C.12.3 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

1.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C.12.4

C.12.4 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C.1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1.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的电子投标保函。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F.23.1

F.23.1 评标结果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后,将评标结果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外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

二、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且通过招标人考察(如有,详见F.23.2)后,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外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结果公示后,按程序确定中标人,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法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F.23.1 评标结果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后,将评标结果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外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

二、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且通过招标人考察(如有,详见F.23.2)后,招标人按程序确定中标人,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法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外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

5、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9月16日09时30分。

注: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答疑及补遗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8月29日

[5000012025081902503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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