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24,9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邑县2026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六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如有矛盾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更正内容 1、统一修改招标文件两处评标推荐表述: ①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中原句“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更正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②投标人须知3.9.1中原句“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更正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原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1【评标办法】中“确定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招标文件全文同类描述的“前3名”统一更正为确定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3、删除(二)投标函附录序号11“保修期”整条内容(原内容: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投标函附录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3.3资金支付进度约定调整:原文:本工程付款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实际付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以实际完成工程计量计量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50%;交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备后,付至合同价款8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缺陷修复合格后按财政规定无息返还。 更正为:本工程付款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实际付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工程全部完工经交工验收合格后,最高付至合同价款8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缺陷修复合格后按财政规定无息返还。 二、开标时间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本次澄清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9日作废。现开标时间顺延为:2026年10月14日 08时45分。 三、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原有补遗文件(如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2、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查阅本补遗,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3、投标人须认真研读本次更正内容,按照更新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因未及时查看公告、下载新版招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高邑县高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7日 |
| 递交时间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