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卫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T-20250910
2.项目名称:2025年度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卫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二、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清洗车(洒水车)4辆,厢式垃圾车3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压缩式垃圾车3辆,吸污车1辆。包括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上牌及保险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
三、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河南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乡中州路与安康大道交叉口北50米路西201办公室
中标金额:17810000元
采购内容: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四、评审专家名单:马明君 冯文革 付立甫 钟山 张宴芹 陈昂(采购人代表) 赵航(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专家评审结果及其他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7810000元;得分:92.57分);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北四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8660000元;得分:77.48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固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7700000元 ;得分:74.79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六盘山路与富春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办公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2-3268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卓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大赉巷36号3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33921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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