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北京市安定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001
项目名称:安 (略) 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方提供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颗粒剂生产范围。(须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具有《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须提供承诺书);
(3)应是药品 (略) 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须在国家药品 (略) 中药配方 (略) 可查, (略) 药品目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列入中国 (略) (http://**.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应是药品 (略) 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须在国家药品 (略) 中药配方 (略) 可查, (略) 药品目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产品合格,能满足医疗单位的用药需求。 ★3、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商业信誉良好,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方颗粒的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4、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5、要求供应商提供在北京完成备案,可经营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目录。并提供接到订 (略) 的工作流程及配送时限。
★6、若《 (略) 阳光采购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标准目录表》发生项目新增或价格调整,采购人将根据调整后的新标准,结合本次投标文件中报价让利情况进行结算。采购人须对此条进行承诺知晓并同意按此条要求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04 至 2025-06-1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6-24 09: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