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第二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北流市第二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6630001 | |||||||
招标人 | 北流市第二中学 | |||||||||
建设单位 | 北流市第二中学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鑫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北流市第二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建设地点北流市平政镇仓田村,该工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5层,建筑面积为5450.71m²,建筑高度23.10m。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包括桩基、桩承台基础、钢筋混凝土主体,190mm厚多孔砖墙、灰蓝色西式陶瓦+细石混凝土防水保温屋面、陶瓷锦砖外墙、600*600防滑耐磨砖地面、腻子内墙、腻子天棚;安装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6年2月3日 | 开标地点 | 北流市交易中心开标室1(进站项目专用)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2月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2月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广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广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陆万玖仟玖佰伍拾肆元壹角捌分(¥15269954.18)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林武(注册编号:桂245080910393;身份证号:450104********157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美凤(身份证号:450981********54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六靖铜鼓中央城(13#、15#、16#)。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柒万柒仟贰佰叁拾叁元伍角肆分(¥15277233.54)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吕亦(注册编号:桂245070802514;身份证号450922********369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丽(身份证号:452501********02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鲜而美小区。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远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柒万捌仟贰佰陆拾柒元柒角陆分(¥15278267.76)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深(注册编号:桂245131438272;身份证号:452501********123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超翔(身份证号:452501********12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天骄府建设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6238403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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