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10KV电缆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L0100G2511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10KV电缆部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项目单位自筹外,其余由省政府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10KV电缆部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原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范围内,东起现状省外运车队、西至长寿路,南起保健路、北至规划启智一道街。
2.3建设规模:新建10kV供电工程-10KV电缆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9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3878864.8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法企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的规定,如投标人使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含五级)及其以上)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其资格审查视为合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并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查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网址、账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的相关内容),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另须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 1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 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上述人员不可互相兼任。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要求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及承诺书,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之日止为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9.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公布的结果为准。
9.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8881/zzcxqqjl.jsp%E5%85%AC%E5%B8%83%E7%9A%84%E6%95%B0%E6%8D%AE%E4%B8%BA%E5%87%86%E3%80%82%EF%BC%89%3C/p%3E%3Cp%3E
9.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
联 系 人:夏莹
联系电话:13936582821
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2号5层
联 系 人:唐诗胜
电 话:0451-81359888
电子邮箱:HLJHLZB2024002@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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