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NZB-GZB2025-017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石灰石粉、氨水、盐酸、液碱采购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石灰石粉、氨水、盐酸、液碱采购, 不可分包转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石灰石粉采购;(002)2025年度氨水采购;(003)2025年度盐酸采购;
(004)2025年度液碱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度石灰石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独立经营资质的矿山企业,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
3.矿山企业应提供自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4.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1月至今石灰石粉供应业绩最少1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0022025年度氨水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氨水生产厂家,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单位出具能够满足招标人日最大运力30-60吨的车辆,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须提供 租赁协议)应具备对应车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等的承诺函,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1月至今氨水供应业绩最少1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0032025年度盐酸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5、投标单位出具能够满足招标人日最大运力30-60吨的车辆,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须提 供租赁协议)应具备对应车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等的承诺函,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1月至今盐酸供应业绩最少1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0042025年度液碱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出具能够满足招标人日最大运力30-60吨的车辆,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须提 供租赁协议)应具备对应车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等的承诺函,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1月至今液碱供应业绩最少1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满足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3)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 售出不退。(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5-7262
邮箱:guo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