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国省干线公路管理用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00-01222
项目名称: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国省干线公路管理用车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9400
最高限价(元):7494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参数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新能源 乘用车 | 详见下表 | 商务车 | 3 | 台 |
序号 | 项目 | 参数及售后服务要求 |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 |
1 | 长宽高 | 4920/1900/1760(mm) | ★ |
2 | 轴距 | 2930 | ★ |
3 | 排量 | ≤1.5T或≤2.0 | ★ |
4 | 变速箱 | E-CVT无极变速 | |
5 | 电池快充时间 | ≤0.3小时 | |
6 | 电池慢充时间 | ≤3.1小时 | |
7 | 悬架系统 | 前桥: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后桥: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 ★ |
8 | 燃料形式 | 插电混合动力 | ★ |
9 | 辅助驾驶等级 | L2/5G | |
10 | 驱动方式 | 前置前驱 | ★ |
11 | 最高车速(km/h) | 175KM | |
12 | 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电池/刀片电池 | |
13 | 安全配置 | 全能ESP车身动态电子稳定系统、电子防盗系统、EPB电子驻车制动系统、胎压检测功能、开门预警、驾驶模式切换(运动、经济、标准、雪地)自动驻车、上坡辅助、整车7气囊,行车记录仪 | |
14 | 车辆配置 | 18寸铝合金轮毂、360度倒车影像、540度透明底盘、定速巡航、能量回收系统、蓝牙钥匙、远程启动、主驾电动调节、语音识别系统、智能网联、OTA远程升级、手机APP远程功能、LED大灯,后视镜加热电动调节,悬挂软硬调节,12个摄像头,12个超声波雷达,5个毫米波雷达,遥控泊车,自动泊车,高速自动驾驶,多层隔音玻璃 | |
15 | 座位个数 | 7 | ★ |
16 | 车门 | 双侧侧滑门 | |
17 | 空调 | 自动 | ★ |
18 | 外观颜色 | 灰色/黑色/白色 | ★ |
19 | 交货时间 | 15日内天完成供货。 | ★ |
20 | 质量保证期 | 整车质保6年或15万公里、电池包质保首任车主保终身(免责条款以官方为准) | |
21 | 免费服务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 ★ |
22 | 现场救援 | 1小时内响应; 3小时内达 | ★ |
23 | 车辆检测 | 免费上门检测车辆 | ★ |
二、其他
(1)交货时间: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电池包质保首任车主保终身(免责条款以官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16时13分至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专用邮箱递交已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不见面流程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https:ggzyjy.benxi.gov.cn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小堡华程路42号
联系方式:18841495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24-47264270
邮箱地址: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4-47264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