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1.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标准、规范进行检修、保养、维修。
2.根据车辆具体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尽心尽职、文明维修。
3.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4.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单价,按照湘维协办【2026】9号湖南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2025版)》的通知》标准及中标报价合理收费。
5.配合采购方提供完整、规范、有效的机动车维修单证和票证。
6.为采购方做好维修时间及公里数记录。
7.更换的配件,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8.中标人负责维修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污染,废气、废油、废渣的处理净化和无害化归类处理。
9.具有回收价值的配件旧件,由中标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台账统计。
10.服务范围内送修设备与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11.设备与车辆在零配件及维修服务质量保质期内出现返修的,应优先安排修理。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应实行全年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设备与车辆现场施救工作。接到各所管理人员电话指令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重要与特殊关键时期(如冰灾、洪灾、大型活动等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应派维修小组携带维修工具在施工现场待命,以便随时抢修。
13.中标人应保证用户设备与车辆在委托维修期间的安全,造成偷盗等损失的,应全额赔偿。维修服务期间中标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厂维修期间因中标方原因导致采购人车辆设备发生本身故障以外的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14.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其他行政、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和支持监督和检查工作。
15.中标人应建立和执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及规范,以及各重要服务环节和技术操作的规范。
16.中标人维修厂应配有监控录像,并且保存有90天内的监控视频可查。
17.中标人须记录(维修服务)结算清单,清单中载明维修项目、零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清单价格、工时、管理费、作业车辆公里数等,维修人员及送修人员签字。(送修人原则上是驾驶员、管理员、接车员等)。
18.油漆的技术要求:车线条骨位平直,有棱有角,板平顺无凹痕、无起泡,全车油漆应该似原厂车那样,具有高光泽,不应有起纹、走珠和砂粒等现象。车底喷沥青防锈,排气管和波箱及散热器等部件不能有沥青。车辆钢圈和轮胎应翻新和清洁干净;还需对车辆内部清洁,洗尘,清洗表板,门皮等。全车配件如:玻璃,灯,电线不得有油渍。
19.油漆质量要求:漆工应仔细验收钣金以达到喷漆条件,彻底表面除锈,挖补处刷防锈漆。全车漆色一致、无色差,漆膜厚度均匀,表面光洁,车身线条、缝隙、弧度应对称;面漆无流痕,无气孔起泡、车内整洁、干净、内外装饰无飞漆;车身底盘及钢圈喷漆符合要求。油漆质量保修一年。
20.投标人具有满足采购人车辆维修所需的人员条件、设施条件、安全生产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1)人员条件:需具备GB/T 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企业的相关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汽车维修技术团队人员应不少于13人,技术负责人员1人(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机修人员、质量检验人员、涂漆(车身涂装)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电器修理人员各两人。
(2)设施条件:①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维护和汽车小修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②接待室、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应与服务项目及作业流程相适应;③具有大车维修作业地沟,大型作业车辆烤漆房1间等;④汽车保养和小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000㎡;⑤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0㎡。
(3)安全生产:①应有与采购内容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工种、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②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4)质量标准:①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②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一级保养行驶5000公里或出厂之日起30天内、二级保养行驶10000公里或出厂之日起90天内、大修车辆行驶30000公里或出厂之日起1年内。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双方进行车辆出厂交接当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成交车修企业无条件免费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成交供应商要负责及时进行修复。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单位车辆安全事故导致采购人经济、人员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要全部赔偿;③入围供应商应确保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为厂家质保件,汽车零部件应符合《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相关要求。其中,影响机动车辆行驶安全的重要零配件(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的更换维修,应有采购人报修部门送修代表或当车驾驶员的检验合格的认可签字才可更换。采购人或上级有关部门有权在必要时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入围供应商所购进的用于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检查;④在厂维修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的入厂维修车辆设备的安全,在入厂维修期间造成的偷盗等损失,应全额赔偿,采购方不承担此项任何责任。确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采购人车辆设备发生除本身故障以外的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服务期间所维修车辆维修、更换的旧零部件进行统一保管,由中标人提供保管场地并详细列明维修、更换清单,按财政部门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资产处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并投标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服务期间所市政作业车辆实施救援服务,因实施救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并投标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3.根据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规定,本项目所有车辆不得超过规定准行城区道路;投标人服务地点不在长沙市天心区的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属地(长沙市天心区)设立维修服务网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并投标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1、接修:成交供应商应对送修设备或车辆按《维修保养申报单》的内容(采购方的报修部门、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无牌车或设备的按铭牌记录的品牌型号(如有)、送修时间、维修明细、经办人员签章等)进行核查。注重配合采购方的内部车辆管理制度,送修人若为采购方临聘人员时,必须按采购方财务制度,由采购方报修科室的正式职工书面签名辅证,方可进行接修及核算结账。
2、初检:成交供应商根据《维修保养申报单》填写的报修内容对设备、车辆进行初检,并对维修项目预计所需维修工时费耗材费用等提出初步意见,提交采购方报修人书面签字确认后,才可以进入维修和保养程序。
3、检修: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方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的初检项目所列内容进行维修,认真记录每步工序的主修人员姓名、新增维修项目要有经送修人书面认可的凭证。成交供应商应在“结算单”上认真填写车辆及设备维修的具体项目和消耗的材料、部件及费用等情况,注明折扣等事宜,以利于核查。
4、修竣的车辆及设备的交接验收:成交供应商在对竣工车辆及设备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通知送修人前来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送修人对维修后的车辆和设备的维修质量进行检验,如果维修后符合质量标准符合、维修费用计价合理,送修人可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或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送修人报所属报修部门,所属部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分管部门提出申请,采购方分管部门可联合本单位督查部门一并督促成交供应商给予整改,直至检验合格。
5、成交供应商要建立完整的维修项目档案,及时记录维修情况,保留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
6、采购人有权在必要时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购进的用于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检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中标人应当做到“四优”:时间优先、维修优质、服务优秀、价格优惠。不得变相提高工时量与工时费价格。
2、经中标人维修的车辆,应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并满足如下质量保证期(若中标人的质保期承诺高于此标准的,按其承诺执行)的要求:一级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90天内;二级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180天内;大修,竣工出厂之日起365天内。
质保期内,凡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中标人应及时无偿进行修复;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从而导致送修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中标方应对车辆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所需配件必须为合格产品。
采购人有权在必要时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中标人所购进的用于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检查。
4.凡因中标人修理质量,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经相关机构认定后,要由中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损失进行赔偿。若中标人不予赔偿采购单位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的履行,直至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在验收中发现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履约,应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应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中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中标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向中标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中标人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中标人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应依法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采购人对中标人不定期或定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在监督检查和考核中,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的经查实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超过2次的(⑥除外),取消其为采购人车辆维修保养资格,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将违约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① 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② 保修期内,维修质量存在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③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资料情况的;
④ 以次充好,以副代正的;
⑤ 其他违反本项目采购要求和合同协议约定的行为;
⑥ 一年内被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确因中标人责任);
⑦ 无理由或技术力量不足延误维修进度的;
⑧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考核内容及标准
1.采购人对中标人的维修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动态评价,由采购人进行考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具体考核办法见《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
序号 | 扣分内容 | 备注 |
1 | 接到甲方报修后不能迅速到场处理故障, 或者到场后不能立即处理故障,超时一小时扣5分, 超3小时以上每次扣10分。 | |
2 | 正常维修由甲方指定时间,如维修超出指定时间一天扣5分,两天以上依次类推累计。 | |
3 | 接到甲方人员报修后,态度恶劣,极尽推诿不修者。每次扣5分。 | |
4 | 夜班无值守人员维修,影响甲方车辆作业的(视情节如:冰灾、洪灾)每次扣10分。 | |
5 | 维修中厉行节约、重复返修影响作业,每次扣10分。 | |
6 | 每季度汇总相关数据资料上交设备科,不及时扣5分。 | |
7 | 维修后的配件、废料、公用工具等不及时存放好,随处乱放存在安全隐患的。每次扣10分。 | |
8 | 配件必须是正厂质量合格的产品,如检查发现使用不合格配件,每次扣10分 | |
9 | 维修采用的办法不规范,对车辆安全、运行留有隐患的,每次扣10分。 | |
10 | 车辆维修后,在作业中产生由修理造成的舆论问题乙方承担,视情节扣20分。 |
2.考核方式
由采购人对维修站点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维修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等。
3.考核结果评定
3.1考核总分为100分,按季度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将维修站点进行评定考核:
(1)季度考核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款项;
(2)季度考核得分在85分(不含)以下的每分扣款400元,同一事项可重复累计扣分,并且中标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至采购单位,连续整改两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如在考核周期内因维修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无论考核得分如何,均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
1.2.1若未启动异常低价评审:本项目按中标人提供的结算清单据实结算(清单需含维修项目、零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清单价格、工时、管理费、维修人员及送修人员签字等),其中工时费、材料管理费不得超过中标人投标承诺的折扣率,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审定的金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按实结算。所有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提供合法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办理维修保养费用的支付手续。
维修费用(含税)=供应商工时单价*工时定额 +材料费*供应商材料管理费收取率+材料费
1.2.2 启动异常低价评审:
风险级别 | 履约保证金 | 付款条件 | 履约验收要求 | 违约责任 |
低 | 不收取 | 本项目按中标人提供的结算清单据实结算(清单需含维修项目、零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清单价格、工时、管理费、维修人员及送修人员签字等),其中工时费、材料管理费不得超过中标人投标承诺的折扣率,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审定的金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按实结算。所有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提供合法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办理维修保养费用的支付手续。 维修费用(含税)= 供应商工时单价*工时定额 + 材料费*供应商材料管理费收取率+ 材料费 | 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较低 | 收取中标金额的5%,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本项目按中标人提供的结算清单据实结算(清单需含维修项目、零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清单价格、工时、管理费、维修人员及送修人员签字等),其中工时费、材料管理费不得超过中标人投标承诺的折扣率,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审定的金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按实结算。所有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提供合法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办理维修保养费用的支付手续。 维修费用(含税)= 供应商工时单价*工时定额 + 材料费*供应商材料管理费收取率+ 材料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一般 | 收取中标金额的8%,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本项目按中标人提供的结算清单据实结算(清单需含维修项目、零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清单价格、工时、管理费、维修人员及送修人员签字等),其中工时费、材料管理费不得超过中标人投标承诺的折扣率,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审定的金额以半年度为单位进行按实结算。所有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提供合法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办理维修保养费用的支付手续。 维修费用(含税)= 供应商工时单价*工时定额 + 材料费*供应商材料管理费收取率+ 材料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较大 | 收取中标金额的9%,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本项目按中标人提供的结算清单据实结算(清单需含维修项目、零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清单价格、工时、管理费、维修人员及送修人员签字等),其中工时费、材料管理费不得超过中标人投标承诺的折扣率,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审定的金额以半年度为单位进行按实结算。所有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提供合法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办理维修保养费用的支付手续。 维修费用(含税)= 供应商工时单价*工时定额 + 材料费*供应商材料管理费收取率+ 材料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周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大 | 收取中标金额的10%,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本项目按中标人提供的结算清单据实结算(清单需含维修项目、零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及品牌型号、清单价格、工时、管理费、维修人员及送修人员签字等),其中工时费、材料管理费不得超过中标人投标承诺的折扣率,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审定的金额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按实结算。所有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提供合法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办理维修保养费用的支付手续。 维修费用(含税)= 供应商工时单价*工时定额 + 材料费*供应商材料管理费收取率+ 材料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周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1.3 ①根据关于推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长财采购〔2026〕14号要求),评审小组应根据其报价合理性的程度,结合“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可能对采购人权益减损程度等,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分别对每一个中标(成交)候选人明确风险等级,详细说明理由。评审小组应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风险级别及划分理由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及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评审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②中标人每次申请付款时,需提交合法合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发票、服务考核报告、履约证明等相关资料,资料不全或发票不合规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延误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3.1、风险等级划分
(1)低风险:报价合理,全流程成本测算完整精准,全面覆盖项目全域机动车辆、各类作业设备日常巡检保养、故障检测维修、零部件更换、定期维保校准、应急抢修、换季专项保养、设备安全检测、维保台账归档、车辆设备年检协办、采购人临时交办任务等全服务作业环节,成本测算依据充分、贴合本地机动车及设备维修保养市场化行情;服务及作业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可保障足额专职维修保养人员在岗到位,车辆设备日常维保、故障甄别检修、零部件合规更换、安全检测校准、现场应急抢修、项目现场管理等专业能力完全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团队人员稳定性良好;履约保障措施规范完善,建立了常态化巡检保养、标准化维修作业、维保质量自查复检、人员在岗考勤管控、维修质量督查、换季及专项维保保障、设备运维数据安全、突发故障应急处置等完备保障机制,无任何履约隐患,可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定制化维保标准完成全域机动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工作,全面保障维保作业规范、质量达标、安全合规,服务响应及时高效,不会影响车辆设备正常运维运转、单位日常工作推进及服务成果的合规性、规范性与质量达标性。
(2)较低风险:报价合理,全流程成本测算完整,全面覆盖项目机动车辆及各类设备日常巡检保养、常规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定期校准检测、维保质量自查、专项维保整治配合、换季保养保障、作业资料台账归档、采购人临时交办工作等全服务环节;服务团队足额配置专职维修保养人员,人员专业资质、车辆设备维保实操经验、故障排查维修、合规维保作业能力完全满足全部服务要求,人员稳定性良好;履约保障措施规范,建立常态化设备车辆巡检、维保质量管控、故障问题闭环整改、人员规范化管理、基础应急抢修保障等机制,无明显履约隐患,可按采购文件约定完成常态化维修保养、专项维保保障及配套服务工作,严格保障维保作业合规规范、质量可控,服务响应及时高效,不会影响项目车辆设备整体运维进度及维修保养服务成果合规性、质量达标性。
(3)一般风险:报价基本合理,全流程成本测算基本完整,基本覆盖本项目机动车辆及设备日常巡检、常规故障维修、基础保养校准、零部件常规更换、日常运维配合及配套服务全环节,仅特种设备精密检修、车辆重大故障维修、极端天气设备防护维保、大批量车辆设备集中换季保养、老旧设备疑难故障排查等小众特殊作业场景的成本测算细化度不足、说明较为简略;服务团队足额配备专职维修保养人员,人员配置、基础业务资质及常规维保作业经验基本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团队整体稳定,仅个别辅助维保人员对特种设备精准校准、车辆疑难故障判定、老旧设备检修、大批量设备集中维保、极端天气设备运维防护经验较为欠缺;履约保障措施基本规范,整体履约风险可控,能够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成常态化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及各类配套服务,常规维保作业响应及时、服务质量稳定,仅在特种设备精密维保、大批量车辆设备集中保养、复杂疑难故障处置等高强度、高精准度作业场景下,作业精细度、故障排查准确率、维保闭环时效存在小幅波动,整体不会对项目车辆设备运维进度、维保服务规范性及服务成果质量、合规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4)较大风险:报价较合理,全流程成本测算存在缺漏,未能全面覆盖特种设备专项检修、车辆重大故障精准维修、疑难故障复核排查、车辆设备精细化维保管控、大批量维保台账合规归档、维保质量专项考核、维保售后争议及设备安全隐患处置等关键服务环节,仅常规车辆保养、普通设备检修、简单故障维修等基础作业成本测算依据充足,特殊场景、专项维保作业成本测算依据不足、细化程度偏低;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不完善,虽基本满足项目专职维保人员配置标准,但核心精密设备检修、疑难故障排查、专项维保保障、质量复核岗位人员对特种设备运维、车辆复杂故障处置、大批量集中维保、突发设备问题协调处理专业经验不足,人员流动性较大,团队稳定性一般;履约保障措施存在短板,常态化车辆设备巡检管控、维保质量自查、故障问题闭环整改、人员在岗管控、专项维保保障等机制不够健全,存在一定履约隐患,在特种设备维保、大批量车辆设备集中保养、复杂故障处置、极端天气设备运维等场景下,易出现维保覆盖不全、故障漏判误修、维保流程不规范、整改闭环不彻底、台账归档滞后等问题,对项目车辆设备整体运维成效、维保服务精准度、规范性及服务履约合规性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5)大风险: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偏差,全流程成本测算体系残缺,关键服务环节大面积缺失,未覆盖全域车辆设备精细化维保、特种设备精密检修、疑难故障排查维修、大批量集中维保保障、维保质量复核整改、设备运维安全管控、维保台账合规归档、作业质量考核、突发故障应急处置等核心内容,成本测算无有效依据、逻辑混乱、细化严重不足;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严重缺失,无法稳定保障足额专职维保人员在岗,核心设备检修、车辆维保、质量管控、项目对接、专项保障岗位专业人员不足,从业人员常规车辆设备巡检、故障分类判定、标准化维保作业、设备安全检测复核专业能力薄弱,人员流动频繁、团队极不稳定,无法满足项目基本机动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标准;履约保障机制严重不完善,日常车辆设备巡检流于形式、维保作业标准不规范、质量督查缺失、人员管控松散、专项维保无预案、故障整改复核缺位,履约隐患突出,在日常全域维保、大批量集中保养、特种设备检修、突发故障处置等各类作业场景中极易出现大面积漏保漏修、故障处置失准、维保质量不达标、服务响应迟缓、问题整改不到位等严重问题,严重影响项目机动车辆及设备常态化安全运维成效、设备车辆完好率,存在履约违约、维保服务不规范、质量不达标、无法通过考核验收的重大风险。
1.3.2、异常低价审查的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和审查标准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3.2.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不得超过65%),即投标(响应)报价<>
1.3.2.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不得超过65%),即投标(响应)报价<>
1.3.2.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不得超过65%),即投标(响应)报价<>
1.3.2.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6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1.3.2.5、投标人被认定为异常低价,且在规定时限内无法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直接判定其投标无效,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2.定价方式:
根据湘维协办〔2013〕10号《湖南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进行核价,配件价格以当月市场价为准(最终结算以与中心签订核价服务协议的第三方机构的结算金额为准),其中:
(1)工时费单价上限值为:15元/工时;
(2)材料管理费上限值为:1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优惠率)须在20%(含)以上,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方式
根据工时费单价上限值、材料管理费上限值按统一优惠率进行报价(不单独报价)。例如:预算工时单价为15元,材料管理费为10%,如:投标人所报优惠率为20%,则折扣工时单价为12元,材料管理费为8%。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5、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长财采购〔2026〕14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报价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为完成项目全域机动车辆、各类作业设备维修保养及配套服务所产生的一切直接成本、间接成本、风险成本及法定税费。采购人在合同执行期内,除按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总价结算服务费用外,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人的全生命周期综合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成本费用;未列明但属于本项目服务范畴的必要支出,均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6、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配合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进行审查工作,具体审查流程如下:(1)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2)采购单位审查时将采取以下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将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7、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10、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1.中标和定标原则: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的机动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标段一、机动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标段二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定标原则: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或以上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按照标段序号(标段一、二)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取消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序替补,以此类推。
12.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调整,按调整之后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或响应。
附件一: 2026年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维修保养服务机动车辆及中大型设备信息统计表 | ||||||
统计时间:2024年06月05日 | ||||||
序号 | 机动车使用部门 | 品牌型号 | 车牌号码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备注 |
1 | 维护排渍科 | 庆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EP173 | LWLDMALH5LL041824 | HD006447 | 外道 |
2 | 维护排渍科 | 庆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J7132 | LWLDMALH3LL041823 | HD006443 | 外道 |
3 | 维护排渍科 | 五十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KN072 | LWLNKA5M9LL041846 | HS027655 | 外道 |
4 | 维护排渍科 | 五十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36P5B | LWLDMBUH1ML091755 | KAS00855 | 外所 |
5 | 维护排渍科 | 五十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07N3B | LWLDMBUH9ML091759 | KAS00881 | 外所 |
6 | 维护排渍科 | 五十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01P3W | LWLDMBUH5ML091757 | KAS00861 | 外所 |
7 | 维护排渍科 | 西安达刚牌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 湘AJ2913 | LGDXWA1L1KH118249 | EJAD1K00012 | 外道 |
8 | 维护排渍科 | 湖北大力牌 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 湘AJ3760 | LWLDNA5H4LL042103 | HS027681 | 外道 |
9 | 维护排渍科 | 圣工牌 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 湘AS03H6 | LGDCH91E0RA111045 | Q240400572D | 外道 |
10 | 维护排渍科 | 长城牌轻型 多用途货车 | 湘A1C0P7 | LGWCB61A5PJ098259 | 2358F006575 | 排水 |
11 | 维护排渍科 | 福田牌 轻型普通货车 | 湘AD7X52 | LVBV3ABB3HE045436 | H044500 | 排水 |
12 | 维护排渍科 | 岳麓牌 轻型专项作业车 | 湘AG90P1 | LWLTFABD5JL013233 | M5003846 | 排水 |
13 | 维护排渍科 | 岳麓牌轻型专项作业车 | 湘AJ9S64 | LWLTFABD9JL013235 | M5003815 | 排水 |
14 | 维护排渍科 | 中意牌 中型专项作业车 | 湘AG3198 | LWLDAA5G8HL055835 | HS006458 | 排水 |
15 | 维护排渍科 | 皇冠中型自卸货车 (垃圾清运) | 湘AF7723 | LGDVP91G9HA139728 | FGGD2H03021 | 排水 |
16 | 维护排渍科 | 皇冠中型自卸货车 (垃圾清运) | 湘AF5554 | LGDVP91G0HA139729 | FGGD2H03027 | 排水 |
17 | 维护排渍科 | 凯力风牌中型载货 专项作业车(清洗吸淤) | 湘AS0987 | LJ11KVBD3P1916568 | Q231106193Z | 排水 |
18 | 维护排渍科 | 凯力风牌重型载货 专项作业车(清洗吸淤) | 湘AM9596 | LGHXLJ4S4P6900168 | 8010C1LX0044 | 排水 |
19 | 维护排渍科 | 中联牌 | 湘A9Q0X8 | LWLEMCZH2RL013155 | 6A019624 | 排水 |
20 | 维护排渍科 | 江改牌 | 湘AS6030 | LEFBHDJE8RT105627 | RAP95662 | 排水 |
中大型设备 | ||||||
序 | 使用科室 | 品牌型号 | 设备名称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备注 |
1 | 维护排渍科 | 中联YZC13H | 压路机13T | 00703500000166 | 60123656 | 外道 |
2 | 维护排渍科 | 威克诺森 RD27-120 | 小压路机 | WNCR0601HHAA--00537 | 外道 | |
3 | 维护排渍科 | 凯斯SR250 | 滑移装载机 | JAFSR250CKM479769 | NKM479769 | 外道 |
4 | 维护排渍科 | 海德馨 | 排水抢险车 | LWLDAA1G2EL057615 | 40023087 | 排水 |
5 | 维护排渍科 | 海德馨 | 排水抢险车 | LWLDAA1GXEL057622 | 40023097 | 排水 |
6 | 维护排渍科 | 三一牌SY-XTV-H8X8 | 水路两栖救援设备 | 排水 | ||
附件二:2026年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需维修保养服务随车小型设备信息统计表(目前在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出厂编号 | 所随车辆 | 所属科室 | 所/队 |
1 | 半自走式切割机 | 威克诺森MFS735-CN | 5000GS0435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2 | 半自走式切割机 | 东成MFS735-CN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3 | 平板夯机 | 三笠牌; MVC-T90H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4 | 平板夯机 | ODW120108P2J0050V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5 | 电镐 | 东成Z1G-FF02-16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6 | 电镐 | 东成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7 | 电镐 | 东成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8 | 发电机 | 威克诺森 | 湘AJ7132 | 防涝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9 | 半自走式切割机 | 德沃-RDW | 湘AJ3760 | 防涝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10 | 半自走式切割机 | 本田 | G20644S0389A2A | 湘AJ3760 | 防涝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11 | 手推式冲击夯 | 本田 | G2054S0098N1A | 湘AJ3760 | 防涝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12 | 发电机 | 明贤机电12000S三相发电机组 | 湘AJ3760 | 防涝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13 | 大风炮机 | 东成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14 | 电锤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15 | 切割机 | 雷亚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16 | 角磨机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17 | 发电机 | 耀虎 | YH-DGL9800E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18 | 小电镐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19 | 大电镐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20 | 角磨机 | 东成 | 01206110295 | 湘A07N3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21 | 大风炮机 | 东成 | 湘A07N3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22 | 切割机 | 雷亚 | AQ11001 | 湘A07N3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23 | 大发电机 | 耀虎 | YH-DGL9800E | 湘A07N3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24 | 割磨机 | 709-1 | 湘A36P5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25 | 切割机 | 东成 | 湘A36P5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26 | 大风炮机 | 东成 | 湘A36P5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27 | 发电机 | 耀虎 | YH-DGL9800E | 湘A36P5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28 | 电镐 | 华丽-博普 | A0508 | 湘AD7X52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29 | 电镐 | 华丽-博普 | A0509 | 湘AJ9S64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30 | 平板夯机 | 平板夯机 | SCP100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31 | 平板夯机 | 平板夯机 | A0507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32 | 柴油发电机 | 本美派田 | CH9011796 | 湘AD7X52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33 | 柴油发电机 | 本美派田 | CF6800E | 湘AJ9S64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34 | 内窥镜 | 博维铭PEEK3 | B01501003H | 湘AG90P1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35 | 内窥镜 | 中仪X1 | H-0178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36 | 潜水泵 | QW300 | 湘A9Q0X8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37 | 潜水泵 | QW300 | 湘AG3198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38 | 潜水泵 | QW300 | 湘AG3198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39 | 潜水泵 | QW300 | 湘AG3198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40 | 潜水泵 | QW300 | 湘AG3198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41 | 渣浆泵 | TP08013062917231 | 湘AG90P1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42 | 渣浆泵 | TO08013062917222 | 湘AG90P1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43 | 渣浆泵 | TP08013062917235 | 湘A59S3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44 | 渣浆泵 | TP08013062917227 | 湘A59S3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45 | 渣浆泵 | TP08013062917225 | 湘AJ9S64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46 | 渣浆泵 | TP08013062917228 | 湘AJ9S64 | 维护排渍科 | 排水队 | |
附件一: 2026年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维修保养服务机动车辆及中大型设备信息统计表 | ||||||
统计时间:2024年06月05日 | ||||||
序号 | 机动车使用部门 | 品牌型号 | 车牌号码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备注 |
1 | 维护排渍科 | 庆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EP173 | LWLDMALH5LL041824 | HD006447 | 外道 |
2 | 维护排渍科 | 庆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J7132 | LWLDMALH3LL041823 | HD006443 | 外道 |
3 | 维护排渍科 | 五十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KN072 | LWLNKA5M9LL041846 | HS027655 | 外道 |
4 | 维护排渍科 | 五十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36P5B | LWLDMBUH1ML091755 | KAS00855 | 外所 |
5 | 维护排渍科 | 五十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07N3B | LWLDMBUH9ML091759 | KAS00881 | 外所 |
6 | 维护排渍科 | 五十铃牌 轻型自卸货车 | 湘A01P3W | LWLDMBUH5ML091757 | KAS00861 | 外所 |
7 | 维护排渍科 | 西安达刚牌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 湘AJ2913 | LGDXWA1L1KH118249 | EJAD1K00012 | 外道 |
8 | 维护排渍科 | 湖北大力牌 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 湘AJ3760 | LWLDNA5H4LL042103 | HS027681 | 外道 |
9 | 维护排渍科 | 圣工牌 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 湘AS03H6 | LGDCH91E0RA111045 | Q240400572D | 外道 |
中大型设备 | ||||||
序 | 使用科室 | 品牌型号 | 设备名称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备注 |
1 | 维护排渍科 | 中联YZC13H | 压路机13T | 00703500000166 | 60123656 | 外道 |
2 | 维护排渍科 | 威克诺森 RD27-120 | 小压路机 | WNCR0601HHAA--00537 | 外道 | |
3 | 维护排渍科 | 凯斯SR250 | 滑移装载机 | JAFSR250CKM479769 | NKM479769 | 外道 |
附件二: 2026年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需维修保养服务随车小型设备信息统计表 (目前在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出厂编号 | 所随车辆 | 所属科室 | 所/队 |
1 | 半自走式切割机 | 威克诺森MFS735-CN | 5000GS0435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2 | 半自走式切割机 | 东成MFS735-CN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3 | 平板夯机 | 三笠牌; MVC-T90H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4 | 平板夯机 | ODW120108P2J0050V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5 | 电镐 | 东成Z1G-FF02-16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6 | 电镐 | 东成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7 | 电镐 | 东成 | 湘AJ7132 | 维护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8 | 发电机 | 威克诺森 | 湘AJ7132 | 防涝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9 | 半自走式切割机 | 德沃-RDW | 湘AJ3760 | 防涝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10 | 半自走式切割机 | 本田 | G20644S0389A2A | 湘AJ3760 | 防涝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11 | 手推式冲击夯 | 本田 | G2054S0098N1A | 湘AJ3760 | 防涝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12 | 发电机 | 明贤机电12000S三相发电机组 | 湘AJ3760 | 防涝排渍科 | 外城道路队 | |
13 | 大风炮机 | 东成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14 | 电锤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15 | 切割机 | 雷亚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16 | 角磨机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17 | 发电机 | 耀虎 | YH-DGL9800E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18 | 小电镐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19 | 大电镐 | 湘A01P3W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20 | 角磨机 | 东成 | 01206110295 | 湘A07N3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21 | 大风炮机 | 东成 | 湘A07N3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22 | 切割机 | 雷亚 | AQ11001 | 湘A07N3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23 | 大发电机 | 耀虎 | YH-DGL9800E | 湘A07N3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24 | 割磨机 | 709-1 | 湘A36P5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25 | 切割机 | 东成 | 湘A36P5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26 | 大风炮机 | 东成 | 湘A36P5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
27 | 发电机 | 耀虎 | YH-DGL9800E | 湘A36P5B | 巡查维护科 | 外城维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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