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万吨年液氨及碳综合利用项目设计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ZYZB251147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工艺尾气制32万吨年液氨及碳综合利用项目设计院已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龙宇煤化工工艺尾气,建设合成氨及碳酸氢铵、产品储存、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等装置,将煤化工工艺尾气转化成附加值更高的产品,装置生产能力为32万吨/年液氨,40万吨/年碳酸氢铵。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工艺尾气制32万吨年液氨及碳综合利用项目设计院,设计范围包括初步和详细设计,配合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正式投产前检查整改。详细的设计范围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份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设计项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http://***/%EF%BC%89%E7%BD%91%E7%AB%99%E5%88%97%E5%85%A5%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E3%80%82%3C/p%3E%3Cp%3E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23日18时00分到2025年9月30日18时00分
2、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在中原云商( http://***/ )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登陆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中原云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首次参与中原云商购标者,请先在中原云商上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中原云商网站),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标活动。
3、有关联系事项:中原云商客服热线:400-600-2367(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具体操作方法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获取。网址: [中信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111130020910299757)] 投标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 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8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原云商( http://***/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原云商( http://***/ ),电子远程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通过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参与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 其他 1、工期:10个月。 2、付款方式:①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甲方通过乙方开户银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的10%作为预付款; ②详细工程设计阶段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按照分批分期提供施工图、分批分期支付费用的原则,支付方式为: 1)提供土建桩基图时,支付本合同费用的15%;2)完成60%模型审查时,支付本合同费用的20%;3)完成90%模型审查时,支付本合同费用的15%;4)完成全部详细工程设计时,支付本合同费用的15%; ③本合同装置机械竣工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的15%; ④剩余10%作为质保金,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30日内支付。 ⑤乙方应于申请上述合同费用前30日内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云商发布。 4、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5、关于投标费用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投标服务费发票为普通发票,投标人如需获取发票,请登录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F%BC%89%E2%86%92%E7%95%8C%E9%9D%A2%E5%8F%B3%E4%BE%A7%E8%93%9D%E8%89%B2%E5%8F%91%E7%A5%A8%E7%AE%A1%E7%90%86%E2%86%92%E5%8F%91%E7%A5%A8%E7%94%B3%E8%AF%B7%E3%80%82%E3%80%90%E8%B4%A2%E5%8A%A1%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371-60200817%E3%80%91%E3%80%82%3C/p%3E%3Cp%3E 6、其他: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监督组。监督电话:0370-6053926/6052939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经开区化工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0-60529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永城招标处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芒砀路443号永煤复兴大厦15楼1511 联系人:王女士、李先生 电子邮件:zhongyizhaobiaoy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