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农场2025年社会公益性事务两供两治一业项目(第一标段、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101G250724001001
1.招标条件
五大连池农场2025年社会公益性事务两供两治一业项目(第一标段、第三标段)已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部《关于北兴等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社会公益性事务“两供两治一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北大荒集社发〔2025〕7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五大连池农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农场2025年社会公益性事务两供两治一业项目
2.2 建设地点: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五大连池农场新区
2.3 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改造污水管道4391m,管径d400-d500mm。
第三标段:现状排水管道清淤13333.4m,管径 d400-d1200mm。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2025年08月24日-2025年10月20日(总工期共计57日历天)。
(本工期安排仅作为投标文件编制依据,实际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第三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2.8 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3813581.62元
第三标段:645617.8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第三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第一标段、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未提供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第一标段、第三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详见招标公告3.2条款)、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文件)1人、施工员1人(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兼职】,所有现场人员需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3.5本次招标对投标的信誉要求如下:(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电子印章)
(1)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提供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该项目所需专项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如有异常情形,投标将被拒绝。(资质查验网站: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
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进行查询,如存在以上信誉问题或提供截图等信息存在与事实不符,将视为本项资格审查不合格。
3.6 ①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要求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会员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于2025年07月29日1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 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系统接受的格式的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9日10时00分。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8.其他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五大连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6-6117789
招标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五大连池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 龙先生
电话: 1384638282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晟川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990456001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