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采购公告和龙项目吉林省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弃渣场及暂存场工程分包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省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和龙市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及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有资金。该项目业主南水北调(和龙)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将该项目吉林省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弃渣场及暂存场工程采用公开询比进行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吉林省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弃渣场及暂存场工程2.2项目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境内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吉林省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进厂交通洞及其交叉段工程、通风洞及其交叉段工程、开关站及施工变电站场平工程#2施工支洞、#4施工支洞、#5施工支洞、永久Y1公路(上下库连接公路工程)、永久Y2公路(进场公路工程)、永久Y3公路(至业主营地公路工程)、永久Y5公路(至引水调压井平台公路工程)及以上范围的所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临时措施)、施工期地质预报、竣工图编制、安全监测、视频监控、智能门禁、临时道路、施工通风、供风、供水、排水等相关辅助工程施工。2.4工期:计划2026年1月20日开工,2027年10月31日竣工,合同工期284天;开工日期由甲方具体通知为准,具体工期以签订的分包合同约定为准。2.5采购范围:下水库表土、骨料暂存场挡排工程等;主要施工内容为表土剥离6.41万m3,土方开挖1.55万m3,石方开挖0.58万m3,土石回填0.82万m3,固滨笼3068m3,混凝土4116m3,钢筋制安265t,土工布4731m2,浆砌石2181m3等工作。清单中工程量仅作为采购用,不作为结算依据,且施工过程中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工程单价不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2.6采购标段划分:吉林省和龙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弃渣场及暂存场工程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3.4供应商属一般纳税人,最近一期纳税信用评级结果为B级及B级以上的优先选择。3.5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响应。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相关采购均无效。供应商的主要人员以及授权委托人员为采购单位职工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认证。完成认证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3日10:00至2026年1月25日10:00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w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