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神农湖片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第六标段)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FD140400202512080008-04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招 标 项 目 长 治 市 神 农 湖 片 区 配 套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 第 六 标 段 ) 施 工 (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ZFD140400202512080008-04 )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5〕57 号、长发改审发〔2025〕
7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504-140400-89-01-889417),招标人为长治市市政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
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神农湖片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第六标段)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神农湖片区;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泽鑫园改迁:新建双回路 15 米终端杆 1 基。
新建一二次融合环网柜 1 套、630kVA 箱变 1 套。
新建 10kV 电缆线路,路径长 2.51 千米,采用 ZC-YJV22-8.7/15-3×300 型电力电缆 4.99 千米,
ZC-YJV22-8.7/15-3×70 型电力电缆 20 米。
小常线改迁:本次改造线路 1.59 千米,采用 JKLYJ-10-240 导线,新建锥形水泥杆 26 基,其中 15 米
水泥杆 14 基,18 米水泥杆 12 基。
2.4 计划工期:3 个月;
2.5 招标范围:电力改迁部分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六个标段组织招标,
本次为其中的:
长治市神农湖片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第六标段(电力线路改迁)施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六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三级及其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
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3.2 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时间不足该年份的,需提
供自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和社保明细(须含项目
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次税收缴纳凭证(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未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