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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经开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澄清(答疑)公告

滁州市 其他 2025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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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经开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czsjgc202508-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经开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进行如下澄清(答疑):

一、项目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分细则-监理机构人员实力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调整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监理机构人员实力评分过程中一人多证或一证多人不重复计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40%执行,合计费用为32000元。支付方式为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二、项目答疑

1.问:1)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号)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2)滁州市以往类似市政道路项目,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情况,要求一般是“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即可。”,本项目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是否过于苛刻,有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改为要求总监不多于两个在建,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文件。

答:1)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2)施工过程中,多条道路同时进行施工,涉及范围广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问:1)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根据近期滁州市地区项目都是要求总监在本项目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地级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苏滁文体中心监理(含项目管理)项目(项目投资约54000万元)、来安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项目投资约83000万元)这两个项目,论项目规模来说,都比该项目投资额大,此项目4个多亿,却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明显要求过高,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地级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2)监理机构人员实力: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 1 分/个,本项满分3分。此项要求配备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根据该项目工程特点,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路面修复及路面施工,项目也不是单一的给排水工程,要求太过于细致,也与该项目业绩要求不一致,有定向设置的嫌疑,建议修改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

答:1)施工过程中,多条道路同时进行施工,涉及范围广,工程管理难度大。总监如有其他在建项目,将无法满足本项目的现场管理需要。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此项评分细则已修改,具体详见项目澄清1。

3.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在建项目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的项目或已中标的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 提问:项目总监作为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授权委托代表,应全面履职尽责。如我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的项目或已中标的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是否符合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招标文件中对于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已经做出解释,符合要求即可。

4.问:1)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本违反安徽省地方标准。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条款4.1.3:“2、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且在同一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近期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理项目大多数都是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例如来安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其施工建安费用约83000万元也是要求总监不多于两个在建,而本项目投资约44909.31万元,要求总监无在建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修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建设单位书面同意。2)招标文件 36 页监理机构人员实力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根据招文件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都是市政道路业绩,职称要求给排水有定向设置嫌疑 ,建议职称修改为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

答:1)本项目人员配置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DB34/T 4573-2023)。施工过程中,多条道路同时进行施工,涉及范围广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此项评分细则已修改,具体详见项目澄清1。

5.问:1)招标文件第2页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第4.1.3 条第2条规定:“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且在同一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此外,近期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监理项目招标公告中,普遍采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表述。以来安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为例,其施工建安费用规模达约83000万元,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在建项目数量不多于两个。相比之下,本项目投资规模约为44909.31万元,却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这一要求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因此,建议修改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建设单位书面同意。”2)招标文件第36页监理机构人员实力第2条: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根据资信标评分细则中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均要求承担过的单项合同总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监理项目业绩。单独设置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加分项,存在为特定专业方向定向倾斜、限制公平竞争的嫌疑。为确保评标标准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建议将该条款调整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以更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并维护招标公平性。

答:同项目答疑4回复。

6.问:资信标评分细则监理机构人员实力2.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因我省人社厅颁发的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中无具体专业,请问提供省人社厅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专业为给排水工程专业,是否满足该项评分?

答:高级职称证书无具体专业的,可以用学历证书专业或注册证书专业来体现。

7.问:1)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时,是需要同时提供上述四种材料还是其中一种材料代替招标文件要求的养老保险材料?2)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投标人提供其他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但毕业证书为给排水工程专业是否予以认可?

答:1)同时提供四种材料。2)高级职称证书中明确具体专业的,以职称证书专业为准。

8.问: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对于总监在建数量要求过高,近期滁州地区项目对于总监在建数量要求都是总监在本项目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地级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本项目投资约44909.31万元,本项目施工复杂程度及投资规模金额远低于5月20日开标的来安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项目投资约83000万元),对于总监在建数量要求明显要求过高,存在量身定做的嫌疑,建议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地级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2)招标文件第36页,监理机构人员实力: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本项目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均要求的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业绩,此项要求配备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职称专业要求与业绩类型不一致,有定向设置的嫌疑,建议修改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 1 分/个,本项满分3分。本项目也不是单一的给排水工程,市政工程大类里包含给排水工程,专业配置能更好的满足本项目需求。

答:同项目答疑4回复。

9.问:资信标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的单项合同总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监理项目业绩的得5分,满分5分。(注:公路工程及房配套的道路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异议:根据招标文件,建设规模为经开区范围内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涉及排水管网里程约700公里包括:管网清淤疏通,排水泵站,病害情况复核,新建及修复管网,混接改造,配套检查井、雨水篦等。而且评标办法监理机构人员实力明确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作为加分项可见给排水专业在该项目中重要性。项目负责人业绩单纯要求具有市政道路业绩过于片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业绩(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业绩)更符合该项目特征,更具有公平性。否则也有排斥在市政管道方面有经验的项目负责人的嫌疑。建议如下:项目负责人业绩调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的单项合同总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道路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的得5分,满分5分。(注:公路工程及房建配套的道路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答: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问:本项目为市政工程项目,但是资信标评分细则内监理机构人员实力2、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此项设置是否不合理,建议设置为市政类相关专业。

答:此项评分细则已修改,具体详见项目澄清1。

11.问:招标文件监理机构人员实力“2.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该加分项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某特定投标人、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 理由: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P.1页建设规模内容,“经开区范围内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涉及排水管网里程约700公里,包括:管网清淤疏通,排水泵站,病害情况复核,新建及修复管网,混接改造,配套检查井、雨水篦等。”招标文件要求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均要求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的单项合同总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监理项目业绩”。市政道路一般包括排水管网工程,该业绩对应职称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大类,市政公用工程又分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给水、燃气、供热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工程等。该项目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是属于市政公用工程,又多专业交叉融合。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改为分别为市政道桥、给排水等相应专业,更符合实际工程监理要求。2.设置3名给排水工程专业高工作为加分项,不能够体现公平和充分竞争。建议该项目加分条款修改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专业为给排水工程或市政道桥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以体现招标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原则。

答:同项目答疑10回复。

12.问: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我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道路雨污水改造,请问是否认可?

答:符合市政道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监理项目业绩规模的道路雨污水改造项目予以认可。

13.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参与的业绩,以其他管理人员身份参与的无效。请问我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别的单位注册时的业绩,请问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4.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注“3.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参与的业绩,以其他管理人员身份参与的无效。我公司有一个总监的业绩是在前一个注册单位时的业绩,是否认可?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的单项合同总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监理项目业绩”,但是工程概况里面显示:经开区范围内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涉及排水管网里程约700公里,包括:管网清淤疏通,排水泵站,病害情况复核,新建及修复管网,混接改造,配套检查井、雨水篦等。大部分施工内容为雨污管网更新改造。我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为市政道路污水管改扩建工程,是否认可?

答:1)同项目答疑13回复。2)同项目答疑12回复。

15.问:监理机构人员实力(6分)2.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请问 2.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国家注册市政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

答: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由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有关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项目澄清1。”。

16.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二)资信标评分细则中关于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 问:由于部分省市的中标通知书无需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且因为部分省市的交易中心网站可浏览信息存在时效性,如查不到业绩项目的中标公示信息,能否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书代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二)资信标评分细则中关于监理机构人员实力“2.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 问:因为不同省份职称评审时对申报专业要求不同,个别省份职称证不显示专业或可申报专业无招标文件要求的给排水工程专业时,能否提供毕业证?

答:1)可以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书代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2):高级职称证书无具体专业的,可以用学历证书专业或注册证书专业来体现。高级职称证书中明确具体专业的,以职称证书专业为准。

17.问:在审阅招标文件第36页关于监理机构人员实力评分标准时,发现其中存在一处可能引发不公平竞争的条款,特此提出修改建议: 在“2.专业监理工程师”评分项中,规定“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然而,招标文件此前已明确要求9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均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鉴于市政公用工程本身就是一个涵盖范围广泛的专业类别,其中已包含了给排水工程领域,其市政公用专业已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在此情况下,额外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加分,不仅显得冗余且缺乏必要性,更可能构成对其他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特别是考虑到给排水工程专业职称的稀缺性,尤其是在高级工程师这一层级,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数量极为有限,且多集中于少数非主项为监理业务企业,即设计院类的企业!这一要求无形中缩小了竞争范围,可能使得众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整体实力但缺乏特定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的优秀的监理企业被排除在外,存在排他性,从而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 因此,我们诚恳建议招标人对该条款进行修改或删除,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竞争性,让更多有能力、有资质的投标人能够参与到项目中来。

答:同项目答疑10回复。

18.问:1)招标文件P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设置不合理。 修改建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如有在建项目,需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格式自拟,需在资信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2)招标文件P36页监理机构人员实力“2.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该评审因素加分项设置不合理,重复设置非重点关键岗位人员单一职称(给排水工程专业)加分项,且分值过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修改建议“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或市政道桥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

答:同项目答疑4回复。

19.问:1)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异议:滁州市的项目监理招标,一贯要求“拟派的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同时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一名项目总监可以同时担任最多不超过3个项目;因此建议将本条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2)招标文件P36页,监理人员实力“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 异议:根据本项目的技术难易程度,要求3名给排水专业高工数量明显过多;一般只有同时具有设计、监理、造价等为一体的综合设计院才具备;要求监理企业具有3名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该条款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导致省内几乎所有监理单位均无法满足。建议降低要求,修改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3分。”

答:同项目答疑4回复。

20.问: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本项目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也涉及到市政道路恢复施工,考虑到涉及多个专业,可修改为 “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满分2分;具有市政道桥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满分1分。本项满分3分

答:同项目答疑10回复。

21.问: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信标评分细则”,原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3分”。结合项目实际,本项目既涉及排水管网清淤、修复等给排水核心工作,也包含道路恢复施工。建议调整为 “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2分;具有市政道桥高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个,本项满分1分”,可更全面覆盖项目多专业需求,匹配施工内容的专业性要求。

答:同项目答疑10回复。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华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0-32193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杨韦

联系方式:0550-351959018005501210

日期: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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