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丽制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聘用律师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北京中丽制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律师聘用工作公告如下,欢迎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前来投标。
一、 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1月7日,我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某项发明专利无效宣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我公司不服该决定,拟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总预算控制在人民币6万元以内。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3.派出代理人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且具有3年以上专利事务执业经验,有较强的处理合同类类纠纷的实际工作能力;
4.派出代理人未受过刑事处罚,遵守法律服务行业制度,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三、 报价文件的组成
1. 律师事务所情况介绍,重点说明处理该类专利法律事务的经验和专业优势;
2. 针对相关案件提出的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及方案;
3. 报价函;
4. 拟配备的律师名单及专长介绍;
5. 保密承诺函及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四、 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3日(周三)17时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北京中丽制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邮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光四街3号,收件人:程晓冬,电话:13601332575,邮箱:694945750@qq.com)
五、 中标时间确认
采购方拟于2025年12月5日前确定代理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未中标方资料不予退回。
六、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中丽制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光四街3号
联 系 人:程晓冬
电 话:010-65987937
北京中丽制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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