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病房楼污水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0067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病房楼污水站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20000
最高限价(元):19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院区门诊病房楼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1800t/d,为了满足8号楼医疗污水达标排放,医院决定对门诊病房楼污水站进行改造。本项目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
★技术要求:
施工方案:投标人需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具体技术方案,包括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措施;
人员与设备配置:投标人需提供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资质、数量、经验以及设备的型号、数量、性能等信息。说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的资质证书、工作经验,以及施工设备清单和性能参数;
质量与安全:投标人明确项目质量而采取的措施: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检测方法、质量验收标准;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过程中未经院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及项目经理。
本项目涉及拆除工程,保护性拆除,残值归院方所有,垃圾废料清运由施工方(中标单位)负责。
施工现场要求:
1施工现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进行制作,重点考虑防尘降噪、临边防护及消防安全相关措施;
2施工现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标准进行制作,重点在于基坑临边安全、模板支撑安全、施工用电安全等。
3.因本项目有脚手架作业,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脚手架施工人员需具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架子工)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要求:
1.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2025年版)。
2.本项目中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的图纸(电子版及纸质版)成交后应无条件提供一份交由甲方留存以供验收和后续维修时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4.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5.对于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2025年版)的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委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15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按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2.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8:00至17:00,2025年08月11日8:00至17:00至2025年08月12日8:00至17:00及2025年08月13日8:00至09:0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4.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024-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23416469
邮箱地址:lnmd@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020384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明、刘姝怡、于霞
电话:024-2341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