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泉州分行2025年至2028年全辖公司大中型企业、普惠小微企业抵押物评估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泉州分行2025年至2028年全辖公司大中型企业、普惠小微企业抵押物评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2024-YW-03866-06;交通银行编号:CGXM35199925060002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泉州分行2025年至2028年全辖公司大中型企业、普惠小微企业抵押物评估项目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期限:2025年7月16日-2028年7月15日,连续合同期限3年(含首次及续签),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5、招标内容:
5.1 2025年7月至2028年7月交通银行泉州分行2025年至2028年全辖公司大中型企业、普惠小微企业抵押物评估。
5.2项目实施地点:泉州分行
合同包 | 服务内容 | 入围家数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交通银行泉州分行2025年至2028年全辖公司大中型企业、普惠小微企业抵押物评估服务 | 5 | 1 |
6、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注册资本金在 100 万元以上,执业经营两年以上,拥有评估师 10 人(含)以上。①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状态为存续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②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③提供评估师证书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二级(或B级)及以上资质、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的备案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的备案公告。
3)投标人应承诺:①领导层行业经验丰富,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②收费合理,信誉良好,近两年在行业内各项考核或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且无被集中或频繁投诉情况出现;③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合理、客观、真实反映评估物价值。(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
①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相应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②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①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信息的,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当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上述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③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3)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会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通过“天眼查”等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15)投标人须提供合作伙伴廉洁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zb1596014@163.com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的供应商请主动联系代理机构。未通过报名审核的供应商可依照代理机构告知的未通过原因进行更正,更正后重新通过邮件发送材料进行审核。若无法在报名时间内完成,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2)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将收到代理机构通过邮件发送的《购标登记表》,投标人需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zb1596014@163.com购买文件:①填写完整的《购标登记表》;②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③投标单位法人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扫描件(格式自拟,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3)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1008070013000969780
注:1、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9、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 年 7月 9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908。
1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bocom-gys.bankcomm.com)对外公开发布。
14、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908
联系人:卓求翔、吴晨冉、王堃
联系电话:18060832123、18612687891、13901014539
电子邮箱:zb1596014@163.com
15、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鼓楼区湖东路116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91-87829362
附件:合作伙伴廉洁诚信承诺书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为了保障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子公司(以下简称“交行”)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廉洁、诚信合作的精神,反对商业欺诈,在信任、诚实的基础上构筑相互合作关系,我公司特向交行签署本承诺书。
一、我公司承诺:
(一)不与交行人员(交行人员包括与交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被派遣至交行工作的劳动者,下同)或其亲属(亲属包括交行人员的配偶、交行人员及其配偶的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发生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以任何形式向交行人员或其亲属馈赠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通讯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
2.组织交行人员或其亲属参加境内外旅游、高消费娱乐、宴请,以旅游为目的召开的会议等活动。
3.利用代理商或中间人行贿交行人员或其亲属。
4.直接或间接为交行人员或其亲属提供全职或兼职岗位,包括代理人、顾问等。
5.与交行人员或其亲属发生任何借款或贷款往来。
6.拉拢交行人员或其亲属参与我公司与其他合作伙伴或客户的利益分配。
7.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行贿的行为。
(二)支持交行的廉洁诚信建设。若交行人员或其亲属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索贿行为,我公司必须拒绝,并向交行主管部门实名投诉。若我公司对交行人员或其亲属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我公司的行贿行为。
(三)主动申报与交行人员或其亲属的关联关系。我公司不得与交行人员或其亲属共同成立公司/法律实体或允许交行人员或其亲属参股我公司。同时,我公司应严格按照交行要求的方式主动申报与交行人员或其亲属是否有关联关系,若有,我公司承诺不与交行进行任何合作交易。
(四)在与交行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坚持诚信原则,至少做到以下几方面:
1.向交行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应保证真实、准确。
2.严格遵守向交行做出的承诺、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备忘录等,不隐瞒任何可能对交行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积极配合交行的审计。
二、违约责任
鉴于我公司违反本承诺书会给交行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失并可能给交行带来各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若我公司或我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违反本承诺书中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我公司将承担如下责任:
(一)交行将有权降低与我公司所有合作项目的合作金额,单方面终止与我公司的所有业务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有权将我公司列入交行合作公司黑名单,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双方合同关系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交行按照本承诺书规定向我公司追究法律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二)向交行返还因行贿交行人员或其亲属而取得的合作金额,并一次性向交行支付原合约中规定的合作金额的百分之十(10%)作为违约金。
(三)向交行返还因与交行人员或其亲属关联关系而取得的任何不正当利益,并一次性向交行支付自应主动申报而未主动申报之日起到向交行返还不正当利益之日止已发生的合作金额的百分之十(10%)作为违约金。
(四)若违反本承诺并给交行造成任何损失的,我公司应赔偿交交行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更换合作伙伴而造成的成本增加等。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若我公司后续有任何更名、分立或与其他公司兼并等情形,则本承诺应继续对权利义务继承人有效。
举报邮箱:fjs_jcs@bankcomm.com;
举报电话:0591-87817079;
来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16号 监察室 邮编:350003
承诺方:(公司全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