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雨污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雨污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海数据审批【202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城区(含海门街道)以及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厂街道、常乐镇、临江镇、悦来镇、余东镇、正余镇、四甲镇、海门港新区、三星镇、海永镇。
2.1.2建设规模:包括海门城区(含海门街道)以及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厂街道、常乐镇、临江镇、悦来镇、余东镇、正余镇、四甲镇、海门港新区、三星镇、海永镇的雨污水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城区主要更新改造雨污水管道DN200~DN1500约42km,配套管网疏通检测共约171km及路面恢复等。常乐镇、临江镇、悦来镇、余东镇、正余镇、四甲镇、海门港新区、三星镇、海永镇主要更新改造雨污水管道DN200~DN1500约102km,配套管网疏通检测共约286km及路面恢复等。工程总投资约为5亿元。
2.1.3投资估算价约:5亿元。
2.1.4全过程合同估算价:约58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480日历天,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和保修期。
2.2招标范围:
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监理:提供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勘察阶段,协助招标人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设计阶段,协助招标人对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各阶段设计提出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2)造价咨询:设计阶段造价咨询管理,方案比优、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工作(不含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审核),提出改进建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人员驻场服务(含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合同管理咨询);工程竣工结算图纸资料完整性、正确性审核;其他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政策性资金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统筹负责已获批资金全生命周期的合规管理工作,包括资金使用计划制定、资金支出跟踪把关,并针对每批次资金使用出具综合支付意见书,和甲方共同做好资金使用及时、合规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报批报建所需要的咨询服务等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建设全过程各类事务协调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在监工程。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但不可以兼任造价咨询负责人。
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规模2亿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1)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有效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
(3)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的要素(主要指涉及到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要素)不一致,则以监理合同为准。
(4)若提供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反映本项目必要要素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项目总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本项目投标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信息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监理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将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业绩、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传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对联合体成员单位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其他材料”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监理单位)。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其它要求: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5年6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20日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7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建设路88号 | 地址 | 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号同慧嘉园西门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18795709875 | 电话 | 15950856101 |
传真 | / | 传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