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区中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社区河滨路中段082号(中国福利彩票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SL-2025-014
项目名称:城区中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2,388.0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区中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82,388.0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82,388.0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282388.06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82,388.0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区中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区中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截图);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企业关联声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社区河滨路中段082号(中国福利彩票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社区河滨路中段082号(中国福利彩票5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镇城社区社区河滨路中段082号(中国福利彩票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邮箱)。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3%80%82%3C/div%3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岭南路130号
联系方式:15891367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T3楼15层
联系方式:18729504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3087649030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