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38b538cc-3c4f-47e7-8f32-b8de73e9cc89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38b538cc-3c4f-47e7-8f32-b8de73e9cc89 | ||
建设规模: | 工程总投资估算1,505.41万元38b538cc-3c4f-47e7-8f32-b8de73e9cc89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17 16: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6190297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2、本项目“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原招标计划于2025年2月20日发布,2025年4月28日发布招标计划(变更)。于2025年07月10日发出招标文件预公示。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段连杰 |
办公电话: | 0871-6511275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唐家琼 |
办公电话: | 0871-65339620、65338161 | 移动电话: | 1588781635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500549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08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04.2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工程主要建设水厂泥水系统,包括滤池冲洗水澄清回用以及气浮排泥排渣水的收集、脱稳、浓缩、调质、脱水、污泥输送及存储。工程主要实施高效澄清器、隔渣排泥池、浓缩池、储泥池、排泥井、分离水收集池、污泥堆场等构(建)筑物,并改造现状机修车间为脱水间,其中(一)改造内容为:1.气浮池改造(包括:刮泥机刮板改造、气浮反应区排泥控制改造);2.回收池改造(包括:现状潜水泵及其管路改造,实现排水泵与回收泵的互用互备);3.现状阀门检测中心改造为脱水间(包括:PAM制备、稀释、投加单元,脱水机、相关设施设备及配电系统、控制系统、仪表等)。(二)新建工程为:1.隔渣排泥池1座,单座有效容积约800m³;2.高效澄清器1套,处理规模250m³/h;3.污泥浓缩池2座,采用泥渣回流斜板浓缩池对排泥池泥渣、澄清器底泥进行浓缩,设计处理量100m³/h;4.储泥池1座,污泥储存调质池,容积约100m³;5.新建气浮排泥井2座,单座井尺寸2.00m×2.00m×2.00 m(H)(尺寸以施工图为准)。(三)污泥处理系统为进泥泵及管路建设,PAM配制、稀释及投加系统,脱水设施,螺旋输送机及其附属设施,分离水收集池及其设施设备等。(四)新建配套电气系统(为相关设备供电,包括:线路敷设、接线、调试,电气柜及就地控制柜安装调试等)。(五)仪表及自控系统(包括:1#、2#、3#气浮池反应区排泥阀控制方式的调整及其相关措施,新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脱水间相关系统及设备的控制、新建控制系统应接入水厂现有控制系统并与系统相兼容等)。(六)厂区总平面为:总平面管线新建及改造、道路绿化破坏及恢复等。工程总投资估算1,505.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304.22万元(其中含甲供材料约180万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返聘证明材料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附书面承诺。 |
业绩要求: | 1.企业业绩要求:☑有□无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工作内容含污泥处理工程,证明材料需体现污泥处理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无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工作内容含污泥处理工程,证明材料需体现污泥处理工程及项目负责人姓名,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其他: | 1.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2.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原件扫描件】。(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 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② 新成立企业财务报告出具年度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或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③ 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加盖鲜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3)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 招标代理、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如存在行贿犯罪等相关违规情况,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执行。(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对此条款做出承诺,格式自拟。(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7)企业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需体现污泥处理工程,若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体现工作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予以说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8-08 09:0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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