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EPC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立项的复函(合发改资环〔2024〕70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143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GZ0143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对现状望塘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含调水泵站)、塘西河再生水厂、北涝圩污水处理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共6座污水厂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单个最大污水厂设计规模为40万吨/天);对铜陵路泵站设备更新改造;对合肥市104座下穿立交已建的视频监控、积水监测装置等安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26993.41万元
2.8 计划工期:548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该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对现状望塘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含调水泵站)、塘西河再生水厂、北涝圩污水处理厂、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共6座污水厂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单个最大污水厂设计规模为40万吨/天);对铜陵路泵站设备更新改造;对合肥市104座下穿立交已建的视频监控、积水监测装置等安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④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⑤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工程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该业绩中须同时体现土建工程和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注:以上(1)和(2)业绩要求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本项目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担任牵头方。承担勘察和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
①若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为1家,该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资质,以及设计业绩要求。
②若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为2家,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需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勘察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需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设计资质,以及设计业绩要求。
(4)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
①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1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施工资质,以及施工业绩要求。
②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市政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非牵头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业绩可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提供。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36、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直接票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邮编:230000
联 系 人:方工
电话:0551-6442366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36、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巢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EPC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870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125146180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