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625005312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医医院保洁服务(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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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天马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北角院内 | 91130306MA09UKQ76K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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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河北博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医医院保洁服务(三次) | 抚宁区中医医院院区,保洁范围包括:门诊楼1-4楼、综合楼1-3楼每层1021㎡;病房楼住院部1-7楼、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每层1218㎡;体检科、养生堂650㎡;院区内所有室外区域等 | 1.保洁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一名保洁管理人员),投标人按要求安排保洁员保洁区域。2、投标人必需配备保洁工具及设备。3、投标人所有投入使用的消毒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卫生相关规范的安全产品。 | 保洁公司按我院要求安排人员配置及工作时间,必须保证保洁质量及人员数量。医院提供保洁人员休息室及清洁设备的存放场地,满足中标单位用水用电需求,中标单位用于保洁工作用水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等 | 1年 | 60569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雪芹、马树刚、吴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医医院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0335-7810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
联系方式:0335-6688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会会
电话:0335-6688559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