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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国家级南京软件园(人工智能产业)载体建设与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305827

南京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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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国家级南京软件园(人工智能产业)载体建设与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FJ2501374-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南京软件园(人工智能产业)载体建设与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国家级南京软件园(人工智能产业)载体建设与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5〕1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研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研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研创园
  2.2 招标范围:本次要求完成在批准红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设计方案报审及所有初步设计内容。根据前期设计方案,按业主要求进行方案整理、优化、完善、报审报批,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并根据业主要求组织报批或专家论证。初步设计的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基坑支护、试桩工程、室外工程(包括景观设计、室外道路、雨污水管网、海绵城市、消防管网及照明、室外综合管线等)、幕墙工程、装饰工程(公区)、智能化工程、供配电工程(含配电房)、通信工程、标识标牌、亮化、光伏及其他方案中提及的附属设施等专业设计,以及概算编制、调整、报批、配合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对设计内容中专项初步设计,如乙方资质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由乙方整合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完成(需经业主认可),相关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 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技术论证工作。协助业主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等工作,就本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等工作。相关设计图纸、概算书及说明材料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报批深度,并可支持业主开展工程招标(重要专项设计如装修、幕墙、基坑支护、景观、智能化等,应编制独立说明专篇,明确设计标准,设计做法。)后续阶段因业主需求或施工原因造成的规划及方案相关调整,变更手续由后续设计单位完成。
  2.3 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5,0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规划占地面积:81373.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1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66500平方米,地下约136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6.65米。工程费用约100000万元。后期存在因设计优化、政策要求变化或现场地质条件差异发生局部调整的可能,最终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要求:企业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总投资(或建安费)6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或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4)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7)提供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8)因系统限制,评标办法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10.9评分办法备注”。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E3%80%8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8 09:2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8.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5.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7.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0~4.00)
企业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总投资(或建安费)6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得4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0~4.0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总投资(或建安费)6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得4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

(2)
设计方案 设计说明

(0~7.00)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项目规划技术指标满足生产要求,并符合规划要求,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基坑支护、试桩工程、室外工程(包括景观设计、室外道路、雨污水管网、海绵城市、消防管网及照明、室外综合管线等)、幕墙工程、装饰工程(公区)、智能化工程、供配电工程(含配电房)、通信工程、标识标牌、亮化、光伏及其他方案中提及的附属设施等专业设计说明齐全。按全面性、合理性与招标人要求符合性进行打分。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总平面设计

(0~7.00)
规划构思与布局合理,满足生产需求,合理利用土地,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人流与物流流线合理,满足消防间距要求等。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各专业设计方案

(0~7.00)
各专业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专业种类是否完备,深度足够,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建筑造型

(0~7.00)
建筑空间处理合理,满足生产要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经济合理。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项目认知

(0~7.00)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0~6.00)
针对本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合理的应对措施,各项措施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成本控制措施

(0~6.00)
设计中对工程成本控制的措施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进度计划

(0~6.00)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0~6.00)
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后期服务跟进计划方案

(0~6.00)
对后期服务跟进计划方案,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

(0~3.00)
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建筑专业人员1名

(0~2.00)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结构专业人员1名

(0~2.00)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

(0~2.00)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电气专业人员1名

(0~2.00)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暖通专业人员1名

(0~2.00)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造价人员1名

(0~2.00)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因素

(0~2.00)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个,省级奖项的得1分/个,市级奖项的得0.5分/个。(奖项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颁发,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此项限评2个获奖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9.3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7082//jsztk/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6 其他说明:(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研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团结路99号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幢一单元
联系人: 李雪 联系人: 张云凯、章丽莉
电话: 18351811164 电话: 02583379433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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