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城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城区六个站点及示范县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CXXNYQCCDZJS-EPC、JL)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城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城区六个站点及示范县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200万元,招标人为潢川县
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建设城区6个站点及示范县项目,示范县项目包括潢川县电动汽车充(换)
电服务网络运营管理平台、公交场站相配套的充换电设施(计划新建集中充电站19个,充
电桩367个,总使用功率44020KW),城市驿站及乡镇社区、政府周边配套的充换电设施
(计划新建充换电站6座,新建充电桩218个,总使用功率26180KW),修建规划道路及公
共设施周边配建的充换电设施(计划新建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1座,充电桩90个,总使用
功率10880KW)等。(以批复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EPC总承包;(002)二标段:监理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一标段:
3.1.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并具有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
河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4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1.2”“3.1.3”“3.1.4”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
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
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
截图准确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查询截图)。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5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
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应符合相应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下
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002二标段:监理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二标段:
3.2.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
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PD1
3.2.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
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
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9日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13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
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705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城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城区六个站点及示范县项
目)已由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404-411526-04-01-241607,招标
人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德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EPC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
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潢川县城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城区六个站点及示范
县项目)
2.2招标编号:HCCXXNYQCCDZJS-EPC、JL
2.3建设地点:潢川县城区及乡镇社区
2.4计划总投资:约16200万元
2.5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城区6个站点及示范县项目,示范县项目包括潢川县电动汽
32
车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管理平台、公交场站相配套的充换电设施(计划新建集中充电站19
个,充电桩367个,总使用功率44020KW),城市驿站及乡镇社区、政府周边配套的充换电
设施(计划新建充换电站6座,新建充电桩218个,总使用功率26180KW),修建规划道路
及公共设施周边配建的充换电设施(计划新建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1座,充电桩90个,总
使用功率10880KW)等。(以批复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EPC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标
2.7工期(服务期)要求:
一标段:3年(含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
二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峻工验收、整改、
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全部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所有充电站施工及安装、供电手续
办理、充电设备的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检查测试(电能质量检测报告等)、性能试
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
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工程验收(包含各项专项验收和峻工验收):项目移交以及质保
期内的服务等。
二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峻工验收、整改、
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H2.9质量要求:
一标段: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勘察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
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物资采购质量标准:采购质
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
二标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
质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并具有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4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1.2”“3.1.3”“3.1.4”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
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
截图准确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查询截图)。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5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
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应符合相应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下
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3.2二标段:
3.2.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
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
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
核。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
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
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
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
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
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
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
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
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705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一下载中心一信阳
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
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
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
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
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
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
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方式:13839727848
地址:潢川县草湖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德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清政
联系方式:19303768777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信茶大道仓房鑫苑二期17号楼102-202号
监督部门:潢川县建筑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潢川县建设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38376355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1338376355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潢川县草湖路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13839727848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德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香格里拉小区写字楼8层
有地联系人:李清政
电话:
19303768777
电子邮件:无
南河有口切8书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