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悦兰庭小区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悦兰庭小区项目(二期)设计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2024〕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新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新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二期总投资约42197.59万元;建设规模:二期项目主要建设1栋商务办公,3栋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23709.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35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7.28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大道以西、新开路以北。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已批准的方案设计,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以及相关评审验收的配合等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83.333705万元。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设计成果交付。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已批准的方案设计,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以及相关评审验收的配合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设计负责人3.3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筑专业)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三)其他3.4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4
09:00至2025-09-2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 、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共计3000元,由招标人支付。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及异议处理人:韩金行,联系电话:0317-2151588。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
0317-8698765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