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五桂山商业街31号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CCD39C0193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五桂山商业街31号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7146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7146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修缮工程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计算,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以及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的《报价函》提供声明】(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的《报价函》提供声明】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的《报价函》提供声明】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的《报价函》提供声明】3.5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3.6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3.7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许可证】3.8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登记且获取了磋商文件。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支机构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 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或线上
方式:现场获取,资料递交至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线上获取,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ztczs@sztc.com),邮件注明项目名称。获取采购文件需递交资料: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获取文件登记表。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
联系方式:杨小姐/0760-8833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501(总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中山分公司)
联系方式:何新坚、宋颖怡/0760-88389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新坚、宋颖怡、林思敏、黎紫微、曾燕
电 话:0760-88389863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