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粮棉物流储备中心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粮棉物流储备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5-410223-04-01-826074),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和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尉粮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景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粮棉物流储备中心项目
2.2项目编号:JSGCGK-2025-016
2.3建设地点:尉氏鑫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院内(原大桥粮所,隶属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4亩,新建1栋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出入库电气智能化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4栋现有储备仓,仓容1.04万吨,建筑面积2626平方米;改造2栋办公楼,建筑面积850平方米;新建2栋浅圆仓,建筑面积693平方米,仓容1.3万吨;新建2栋高大平房仓,仓容1.3万吨,建筑面积2430平方米。
2.5项目总投资:约4900万元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含设计方案及深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设施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标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粮棉物流储备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个月(含设计周期)
2.9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编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河南省、开封市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任务的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近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 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至少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至少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无受贿、行贿犯罪记录(核查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F%BC%8C%E5%AD%98%E5%9C%A8%E5%8F%97%E8%B4%BF%E3%80%81%E8%A1%8C%E8%B4%BF%E5%92%8C%E4%B8%8D%E8%89%AF%E8%A1%8C%E4%B8%BA%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88%E6%9F%A5%E8%AF%A2%E5%AF%B9%E8%B1%A1%E5%8C%85%E6%8B%AC%EF%BC%9A%E4%BC%81%E4%B8%9A%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3%80%81%E8%AE%BE%E8%AE%A1%E8%B4%9F%E8%B4%A3%E4%BA%BA%E3%80%81%E6%8A%80%E6%9C%AF%E8%B4%9F%E8%B4%A3%E4%BA%BA%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96%B9%E5%9D%87%E9%9C%80%E6%8F%90%E4%BE%9B%EF%BC%89%EF%BC%9B%3C/p%3E%3Cp%3E
3.6.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5%AD%98%E5%9C%A8%E4%B8%8D%E8%89%AF%E8%A1%8C%E4%B8%BA%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9B%E6%9F%A5%E8%AF%A2%E5%AF%B9%E8%B1%A1%E5%8C%85%E6%8B%AC%EF%BC%9A%E4%BC%81%E4%B8%9A%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3%80%81%E8%AE%BE%E8%AE%A1%E8%B4%9F%E8%B4%A3%E4%BA%BA%E3%80%81%E6%8A%80%E6%9C%AF%E8%B4%9F%E8%B4%A3%E4%BA%BA%EF%BC%88%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9A%E6%9C%AC%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E8%87%B3%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4%B9%8B%E6%97%A5%E6%AD%A2%EF%BC%8C%E6%8F%90%E4%BE%9B%E7%BD%91%E9%A1%B5%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C%E9%99%84%E5%9C%A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96%B9%E5%9D%87%E9%9C%80%E6%8F%90%E4%BE%9B%EF%BC%89%E3%80%82%3C/p%3E%3Cp%3E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10.2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主要负责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启
5.1时间:2026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市民之家6楼)。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4%BC%9A%E5%91%98%E7%B3%BB%E7%BB%9F%E4%B8%AD%E5%8A%A0%E5%AF%86%E4%B8%8A%E4%BC%A0%EF%BC%9B%3C/p%3E%3Cp%3E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5投标人须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5.7本项目中标方须缴纳10%履约保证金。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2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1)线上: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23859291)
(2)线下:
1.招标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尉粮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城关镇粮店街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07644413
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尉粮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城关镇粮店街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07644413
代理机构:河南景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姚砦路133号9号楼5层506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23380908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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