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障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9%E6%9C%8809%E6%97%A5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H-HW-GKZB2025-18
项目名称:保障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01217
最高限价(元):3295969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数量:1??? ?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保障防护装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经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信誉良好,有提供本次货物供货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3%80%82%3Cp%3E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3Cp%3E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0: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可视化电子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应使用最新版本的 CA 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 win7+64 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 mac 或者 linux 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单位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尓锡伯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察布查尓锡伯自治县
联系方式:17799490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上海城浦东新区2期218
联系方式:15099018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玥
电 话:15099018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