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栾川县公安局两所迁建项目一期规划设计、工程造价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看守所10321.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2564.16平方米,监区及办案用房7356.88平方米,生活保障区400.16平方米;新建武警中队2038平方米,办案中心5379.6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2454.72平方米,办案用房2924.96平方米;建设内部道路16515.02平方米,外部道路2491.5平方米,高压线迁线2000米绿化13278.08平方米,配套土地平整、室外管网、边坡支护安防设备等。
2、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399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738.88平方米。
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造价咨询、地质勘察、边坡支护设计(安全专项)、施工图纸审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最高投标限价:1945000.00元
5、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9、其他:
(1)项目代码:2507-410324-04-01-526120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5-101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4)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6日
2、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10月11日
2、评标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苏占国(评标委员会主任)、吴冬梅、杨建英、马云玲、王昭辉(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4日
2、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
2、定标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3、定标方法:票决法
4、中标候选人的核查:经核查小组核查,同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3家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5、考察:无
6、中标人的比较优势:投标报价适中,企业荣誉好,项目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较好。技术方案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能够满足招标工程的需要。
7、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六、中标结果
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
中标人名称:智博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1915600.0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
企业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翟炜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册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注册证书编号:20154100984
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张弋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册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专业:岩土、注册证书编号:AY20211301208
七、中标公告媒体及公示期
1、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公示期: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27987.20元
十、其他补充事项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栾川县公安局
地 址:栾川县君山东路与画眉山路交叉口西70米
联系人:梁警官
电 话:16637991777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937961077
监管部门: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栾川县基本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16977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