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理赔非车险公估机构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5-05-19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理赔非车险公估机构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理赔非车险公估机构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25BYN-KM-001)已由招标人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理赔非车险公估机构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为加强非车险案件管控,对重大或高风险案件进行专业化评估处置,确保损失赔付公正合理,拟开展理赔非车险公估机构采购工作。
2.3招标内容:协助我司对非车险案件(工程险、财产险、责任险、货运险等)进行现场勘查和损失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并撰写公估报告,协助理赔案件处理、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等。
2.3.1服务内容:
(1)现场查勘;
(2)收集索赔资料;
(3)审核保单责任,提出分析意见;
(4)提出处理方案并核定损失金额;
(5)协助残值处理;
(6)对损失进行理算;
(7)协助代位追偿;
(8)案件调查;
(9)具备非车险人伤案件调查能力,包含正常案件核实调查(事故现场调查、医院排查、医保排查、家庭调查等事项),以及欺诈案件调查。基础调查费 (包含住宿费、燃油费、过路费、餐费等合理费用);
(10)双方的其他书面约定。
2.4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有效期两年,服务合同两年一签。
2.5服务地点: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符合招标人要求。
2.7入围家数:选定8家非车险公估机构作为理赔非车险公估案件服务单位,本次中标入围后按照上述合作期间签订合作合同,后续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监督并反馈调整建议,视情况停止或调整案件委托派发。
2.8预估项目金额:200万元/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并能够承担本项目评估工作的能力;如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和上级法人授权文件(授权书)。
3.2资质要求: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实行备案许可制度,完成公估人备案,具备保险监管机构或保险行业认可的公估业务备案表,公司具备5人以上评估专职人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服务团队成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提供委托书和损失确认书,其它证明材料自行提供,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本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成立至今已有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事故事件问题,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誉承诺及网站查询截图】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报,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5.2报名费为: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网络报名的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或其负责人或其执行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负责人或其执行人授权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6.4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