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YZB2025-05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滨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鹤岗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绥滨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鹤农函【2025】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滨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2.2建设地点:绥滨县忠仁镇兴隆村、荣边村、联合村、德胜村、富山村5个村,共涉及1个乡镇5个行政村。
2.3建设规模: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4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在多个标段中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以标段号靠前的为中标标段,其它标段自动顺延中标候选人)
2.8招标控制价:施工二标段24209229.0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收履约保证金)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6月-8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上述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6月-8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不良行为记录和涉案涉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对瞒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涉案涉诉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
3.6具备良好信誉,投标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同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投标人应自行查询)(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5%8F%8A%E5%9B%BE%E7%BA%B8%E7%AD%89%E8%B5%84%E6%96%99%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09%E6%9C%8806%E6%97%A509%E6%97%B600%E5%88%86%E8%87%B3 2025年09月13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8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绥滨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359771193
招 标 人: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810369356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1335979517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