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宁区博物馆临展厅改造提升工程 JSZC-320115-ZKJW-G2026-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9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ZKJW-G2026-0003
项目名称:江宁区博物馆临展厅改造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395.7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943935.84元 ,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江宁区博物馆临展厅改造提升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2026年4月-2026年9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电子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电子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链接](“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即可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6)项。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以便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准确编制报价。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踏勘时间及相关要求,主动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及提疑。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详见招标文件)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行业划分:建筑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80号
联系人:濮主任
联系电话:13913341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东山总部商务园A3栋4楼413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260908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90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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