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东方镇乡愁富民示范区项目-家园中心拆建工程
招标编号:缙招标JS2025-75
招标单位: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8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吕胜男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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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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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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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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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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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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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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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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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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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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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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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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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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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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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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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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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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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钢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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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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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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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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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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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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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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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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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鸿策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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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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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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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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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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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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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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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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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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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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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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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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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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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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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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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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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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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