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机场航空食品厂(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福州机场航空食品厂(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17100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1.20因系统格式固化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的3.1条款中“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增加2名人员: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或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械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1人。”条款修改为:“35.1.20因系统格式固化,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的3.1条款中“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增加1名人员: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或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履约担保退还时间:履约担保在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退还给承包人。
3、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为2144374.9元,基本设计收费为2144374.9元。
4、定标委员会仅对定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应将定标文件(含定标方案中的各要素)单独上传至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对应的端口,未按要求上传定标文件导致定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左海高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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