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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1月03日
招标编号
JH26-210100-11347
采购单位
沈阳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
费**
联系电话
024-********

公告要点

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撰写单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1-03项目概况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11347 项目名称: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495000 最高限价(%):95

以上为公告要点摘要,完整公告(含联系方式等字段)请在小程序内查看,内容以采购单位发布的原始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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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1-03
项目概况

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11347
项目名称: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495000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名称: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采购(单月)

预算金额:人民币1495000.00元

最高限价(比率):95%

采购需求: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材采购(单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6.12.26——2027.12.26,隔月延续至合同期截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2026.12.26——2027.12.26,隔月延续至合同期截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495000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名称: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采购(双月)

预算金额:人民币1495000.00元

最高限价(比率):95%

采购需求:沈阳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材采购(双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6.12.26——2027.12.26,隔月延续至合同期截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2026.12.26——2027.12.26,隔月延续至合同期截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3日18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投标文件接收区(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可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解密提交时间均不得超过30分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6.本次采购划分为2个包组,每个包组择优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包组,但兼投不兼中,即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包组的中标资格。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满堂街道中水泉1200号
联系方式:024-8802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联系方式:024-23814518-201
邮箱地址:zkgslngs@[链接]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1249 0595 4110 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智慧、黄波、罗洲、李伟、易波
电  话:024-23814518-2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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