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度员工福利物资采购询比公告
1.
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度员工福利物资采购
1.2
项目编号:
GQQY-XB2025120258
1.3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1.4
邀请范围:
公开
1.5
项目所在地区: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7
招标条件:
已具备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度员工福利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任何未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1
4.1
标段名称: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度员工福利物资采购
4.2
标段编号:
GQQY-XB2025120258-001
招标文件获取: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6 00:00至2025-12-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相关平台操作事宜可参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4.4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获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
4.5
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供应商自身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供应商自身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凭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E5%B9%B3%E5%8F%B0%E4%B8%8A%E5%AF%B9%E4%BE%9B%E5%BA%94%E5%95%86%E7%9A%84%E4%B8%8A%E8%BF%B0%E6%83%85%E5%BD%A2%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9%8B%E5%90%8E%E8%87%B3%E8%AF%84%E5%AE%A1%E5%B7%A5%E4%BD%9C%E5%BC%80%E5%A7%8B%E4%B9%8B%E5%89%8D%E3%80%82%E8%8B%A5%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5%8F%91%E7%8E%B0%E4%BE%9B%E5%BA%94%E5%95%86%E5%AD%98%E5%9C%A8%E4%B8%8A%E8%BF%B0%E6%83%85%E5%BD%A2%EF%BC%8C%E9%87%87%E8%B4%AD%E4%BA%BA%E5%B0%86%E4%B8%8A%E6%8A%A5%E8%AF%A2%E6%AF%94%E8%AF%84%E5%AE%A1%E5%B0%8F%E7%BB%84%E4%BD%9C%E5%90%A6%E5%86%B3%E5%A4%84%E7%90%86%EF%BC%89%EF%BC%9B%3Cp%3E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8%E4%BE%9B%E5%BA%94%E5%95%86%E8%87%AA%E8%A1%8C%E6%89%BF%E8%AF%BA%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C%E6%A0%BC%E5%BC%8F%E8%87%AA%E6%8B%9F%EF%BC%8C%E5%B9%B6%E5%8A%A0%E7%9B%96%E4%BE%9B%E5%BA%94%E5%95%86%E5%8D%95%E4%BD%8D%E5%85%AC%E7%AB%A0%EF%BC%89%EF%BC%9B%3Cp%3E (5)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EF%BC%89%E6%88%96%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F%BC%88http://zxgk.cour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8%E4%BE%9B%E5%BA%94%E5%95%86%E8%87%AA%E8%A1%8C%E6%89%BF%E8%AF%BA%E6%9C%AA%E8%A2%AB%E5%88%97%E4%B8%BA%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6%83%85%E5%86%B5%EF%BC%8C%E6%A0%BC%E5%BC%8F%E8%87%AA%E6%8B%9F%EF%BC%8C%E5%B9%B6%E5%8A%A0%E7%9B%96%E4%BE%9B%E5%BA%94%E5%95%86%E5%8D%95%E4%BD%8D%E5%85%AC%E7%AB%A0%EF%BC%89%EF%BC%9B%3Cp%3E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被茅台集团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处于采购人限制合作期内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即供应商自身须拥有生产厂家的直接授权或代理证书,或与生产厂家直接签订了代理或销售协议),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书或代理证书,或其与生产厂家签订的代理合同或销售协议等资格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类别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须包含所投产品的所属类别。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提供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检验报告须带有CMA标记,且出具日期须为2024年1月1日以后,且各品类产品报告须体现以下结果:
一级大米:检测结果为一级,检测依据含有《GB/T 1354-2018大米》标准。
二级大米:检测结果为二级,检测依据含有《GB/T 1354-2018 大米》标准。
菜籽油: 检测结果为一级,检测依据含有《GB/T 1536-2021 菜籽油》标准。
面粉:检测结果为一等,检测依据含有《GB/T 8607-2024 专用小麦粉》标准或《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产品类别为高筋小麦粉。
4.供应商须承诺现场评审样品及后续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与检验报告所述产品在质量上和品种上具有一致性(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6
其他事项:
(一)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2025年度员工福利物资采购(一级大米、二级大米、菜籽油、面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交货期:成交后按采购人提供名单按期完成交货。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标准。
5.询比范围:询比采购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100%落实。
(二)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85871556(业务)、18084253860(业务)、18083612785(业务)
4.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文件递交:
4.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 为2025-12-2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9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其他
/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联系人:
宋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851-22385055
项目监督: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20层B2001、B2003、B2006
联系人:
项目三部(李浩、张雨莉、谭晓敏)
联系电话:
1808425386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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