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宏皓金属表面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全年药剂采购(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如皋宏皓金属表面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全年药剂采购
2.项目编号:NTGC2025122206(ZB337)
3.预算金额:845.19万元
4.最高限价: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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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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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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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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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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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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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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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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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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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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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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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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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硫酸氢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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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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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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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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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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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氯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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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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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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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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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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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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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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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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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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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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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美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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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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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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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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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段
(一般药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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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亚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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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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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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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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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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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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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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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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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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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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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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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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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硫酸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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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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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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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泡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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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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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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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垢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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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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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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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如皋宏皓金属表面水处理有限公司2026年全年药剂采购,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按照一标段到六标段的顺序开标,响应供应商可多投多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盐酸专项资质规定:供应商须提供由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必须明确包含盐酸这一危化品品种。同时,供应商还需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并且此备案证明中也一定要有盐酸。在响应文件里,要附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的相关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若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不符合要求,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2)部分危化品经营许可要求:液碱(氢氧化钠)、次氯酸钠、亚硫酸氢钠,供应商的合作单位须持有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涵盖这三种药剂。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一般药剂资质要求:硫酸亚铁、PAM、葡萄糖、聚合硫酸铁、消泡剂、除垢剂、PAC、福美钠等药剂,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应包含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4)运输资质及相关规定:响应供应商需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须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被委托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该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供应商按照实际所投标段提供相应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运输资质在第一、二、三、四标段需提供。
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5.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 01月12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开标地点: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一标段:伍仟元整;二标段:伍仟元整;三标段:肆万元整;四标段:陆万元整;五标段:壹万伍仟元整;六标段:贰万伍仟元整。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见索即付)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招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联系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如皋宏皓金属表面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刘佳文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8555586、1896298828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宗女士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68976990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12-58188503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