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2026〕-059
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最高限价:195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09005080D05120001001 | 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 1950000.00 | 195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为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分行提供物业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 标包划分:共 1 个标包
5.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5.5 服务期限:3年
5.6 服务地点: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分行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给予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3.方式: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链接])”,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链接]?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nelCode=H701001
3.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注:使用 IE11 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以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分行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黄河中路318号
联系人:范雨潇
联系方式:0393-6112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感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中原中路471号临街楼3单元7号
联系人:杨笑叶
联系方式:0393-8178977
3.监督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分行内审科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黄河中路318号
联系人:吴盛楠
联系方式:0393-6112105
发布人:河南感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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