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8号病房楼改造项目
工程监理磋商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委托,对其8号病房楼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采用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和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8号病房楼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1.2 项目编号:HNZB2025090723
2.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次东花坛院区8号楼位于洛阳市瀍河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内,地上6层,砌体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面积约为6200平方米。
2.2 采购范围:东花坛院区8号病房楼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3 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1.826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结束;
2.6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设计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3.2 项目总监业绩:拟派项目总监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3.3 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2024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书面声明;
3.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即提供书面声明;
3.8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9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磋商,即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自2025年7月23日至 2025年7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领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原银行8楼)801室;
4.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4.4文件费用:每份500元。
4.5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要求予以提供)。
备注: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磋商响应资格;2、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原银行8楼)。
5.3递交方式:响应文件(纸质版、电子版)于指定地点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8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9-635465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刘先生毕先生
电话:0371-65928339、65928026
邮箱:ztz31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