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10FJ25ZN0624(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50824号)
二、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智能化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芜湖市三山经开区三华山路以北,峨桥路以东,高岗埠路以南,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以西;建设规模:设计总建筑面积112905.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6852.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052.64平方米。其中包含地下室、综合楼门诊医技、综合楼病房楼B、病房A、行政培训楼、门房1、门房2;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信息网络系统、布线系统、信息发布及引导系统、会议系统、时钟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智能卡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候诊呼叫系统、护理呼应系统、病房探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能效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业务广播系统、教培考试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机房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及反向查询系统、智能化管网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255日历天 。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57326773.06元。
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包含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智能化施工业绩。
备注:(1)若本次投标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投标人如提供联合体业绩,需是承担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且投标人承担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部分的金额满足以上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若业绩仅为供货不包含安装,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则还需承担该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且投标人承担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部分的金额满足以上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为总包单位的分包项目,应另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说明该分包的智能化工程由本项目拟投标的单位承担,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5)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包含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智能化施工业绩。
(1)提供的业绩中必须能反映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是作为业绩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获得的业绩。
(2)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3)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予以认可。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职责分工,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
(6)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放到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
(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或分包。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0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2%80%9C%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2%80%9D- “数智共享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10月 14日10:15。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10月 14日10:1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181248552753;
②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1101801021000587877349003
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6232811650000115349
④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126301010400377840000002926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名称: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B区3楼
联系人: 高工
电话:0553-3833567
名称: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人:周莉、胡琴
电话:18955366142、15755381099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 88 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