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3187
项目编号:NXDX2025066
项目名称:“AI银川”经贸文旅智能化应用服务项目(一、二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494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949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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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银川”经贸文旅智能化应用服务项目 | “AI银川”经贸文旅智能化应用服务项目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4920000.00 | |
“AI银川”经贸文旅智能化应用服务项目履约验收服务 | “AI银川”经贸文旅智能化应用服务项目履约验收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29000.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4949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二标段: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项目节点完成“AI银川”经贸文旅智能化应用项目量化指标的全面考核履约验收并出具审核报告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1.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1.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一标段)为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二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二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09 00:00:00 至 2025-08-18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0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8-20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本项目发布平台为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最新系统(二期系统),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供应商须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3.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系统)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951-6891120咨询。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系统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的操作指南,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供应商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供应商的请在线等待公布供应商后进行解密。 5.供应商应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由此造成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 0951-6889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联系方式: 1999531047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鲍自强
电话: 0951-688968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媛
电话: 19995310477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