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投标人必须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是除雪车、皮卡除雪车、装载机、皮带传送机、防撞缓冲车货物的代理商,应具有其拟供应货物的制造商的合法唯一授权,投标文件中须附有上述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上述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c、投标人投标的除雪车、皮卡除雪车、防撞缓冲车必须是纳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
注:上述业绩可为一个供货业绩同时含有除雪车和防撞缓冲车或两个供货业绩合并含有除雪车和防撞缓冲车。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00 分 技术响应:25.00 分 商务响应:0 分 售后服务:5.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5.00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98%(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60.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产品性能和供货能力 (0~20.00) | 根据投标人所投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质量性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品牌、市场占有率、市场应用情况评价等进行评定。 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现有生产线、生产设施的规模、组合程度、配置情况的可靠性、有效性、配套性、最大生产能力等进行评价。 对投标人所投投标产品的主要材料或部件的质量、来源等选用情况进行评价。 | 20.00 |
技术要求偏离 (0~5.00) | 根据投标人所投投标产品对招标技术要求(特别是▲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定。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供货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 (0~5.00) |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供货进度保证措施、运输组织方案、培训方案和技术支持方案、后续服务方案和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 | 5.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业绩 (0~5.00) | 投标人业绩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条件,得基本分4分;每增加1个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加0.5分,最多加1分。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履约信誉 (0~5.00)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服务类)及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情况(服务类)进行评定。 a、信用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X分; b、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8X+0.15X*(Z-85)/10 c、信用等级为 B 级(含暂定)的服务类单位,信用分为 0.65X~0.8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65X+0.15X*(Z-75)/10 d、信用等级为 C 级(含暂定)的服务类单位,信用分为 0.45X~0.6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45X+0.15X*(Z-60)/15 注:X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X=5);Y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信誉分值;Z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暂定A级、无评定分值的A级的投标人,Z按85计算。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下载地址:https://***/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3C/div%3E%3Cdiv%3E%EF%BC%882%EF%BC%89%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5%9C%A8%E6%B1%9F%E8%8B%8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B%8F%E8%90%A5%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B3%BB%E7%BB%9F%E7%99%BB%E8%AE%B0%E4%BC%81%E4%B8%9A%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3%80%82
(1)本项目建设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2)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按《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与产业项目附属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其他扫描件。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须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相关网站、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所截图的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② 若投标人采用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须提供第①款要求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投标报表中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
③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依据上述投标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7)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5-83194554
邮政编码:210008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 地址: | 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
联系人: | 钟增勇 | 联系人: | 成伟铭、李扬 |
电话: | / | 电话: | 025-87715119、1519597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