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郑州国际智慧康养职业学院监理 |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512003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
一、招标条件
郑州国际智慧康养职业学院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511-410173-04-01-5217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职才慧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国际智慧康养职业学院监理
2.2项目编号:HKG-JS-202512003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创城片区,兖州路以东、鄱阳湖路以北区域。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200000平方米(约300亩),总建筑面积264605.7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46605.70㎡,包含普通教学楼17973.20㎡,专业教学实训用房72502.30㎡,教研办公用房12100.20㎡,图书馆13030.00㎡,行政办公用房6500.00㎡,室内体育用房7100.00㎡,大学生活动用房4800.00㎡,学生宿舍80000.00㎡,食堂12000.00㎡,单身教师公寓9400.00㎡,后勤及附属用房10600.00㎡,其他(门卫及配电用房等)600.00㎡;地下总建筑面积18000㎡,主要为地下停车场建设;同时配套建设园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等公用设施。
项目分两期建设实施,一期工程用地面积150798.23㎡,二期工程用地面积49202.77㎡。其中,一期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8136.70㎡,包含普通教学楼8473.20㎡,专业教学实训用房38983.30㎡,教研办公用房12100.20㎡,图书馆13030.00㎡,行政办公用房6500.00㎡,室内体育用房7100.00㎡,大学生活动用房4800.00㎡,学生宿舍47000.00㎡,食堂12000.00㎡,后勤及附属用房7600.00㎡,其他(门卫及配电用房等)550.00㎡;地下总建筑面积18000㎡,主要为地下停车场建设;二期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8469.00㎡,包含普通教学楼9500.00㎡,专业教学实训用房33519.00㎡,学生宿舍33000.00㎡,单身教师公寓9400.00㎡,后勤及附属用房3000.00㎡,其他(门卫及配电用房等)50.00㎡。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2.7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信息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home%EF%BC%89%E2%80%9D%E8%BF%9B%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F%BC%88%E6%9C%AA%E8%BF%9B%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6%88%9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6%89%80%E9%99%84%E8%AF%81%E4%BB%B6%E6%9D%90%E6%96%99%E4%B8%8E%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5%86%85%E5%AE%B9%E4%B8%8D%E4%B8%80%E8%87%B4%E7%9A%84%E4%B8%8D%E4%BA%88%E8%AE%A4%E5%8F%AF%EF%BC%89%EF%BC%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A1%BB%E6%8F%90%E4%BE%9B%E6%9F%A5%E8%AF%A2%E8%AE%B0%E5%BD%95%E6%88%AA%E5%9B%BE%EF%BC%8C%E6%88%AA%E5%9B%BE%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9%A1%BB%E5%9C%A8%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9%E3%80%82%3C/p%3E%3Cp%3E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8C%85%E5%90%AB%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6%9F%A5%E8%AF%A2%E4%BF%A1%E6%81%AF%EF%BC%8C%E8%8B%A5%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9%A1%BB%E5%9C%A8%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3%80%82%3C/p%3E%3Cp%3E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①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是指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②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C%E5%AE%8C%E6%88%90%E2%80%9C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2%80%9D%E5%8F%8A%E2%80%9C%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9%BB%E8%AE%B0%E2%80%9D%E5%90%8E%EF%BC%8C%E5%87%AD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2%E4%B8%8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7%AD%89%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3%80%82%3C/p%3E%3Cp%3E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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