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9、10、11、12、1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藁城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9、10、11、12、13标段)施工
已由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以
石农字〔2025〕4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超长期国债资金89.37%,地方配套资金10.63%,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西关镇(金庄村、后西关村、台营村、前西关村、固德村、大王村、李家疃村、董家庄村、西门村、北孟村、梁家庄村、寨里村、丰上村、慈上村)、南营镇(水范寨村、大马庄村、马庄村、杨家寨村、王宫村)共2个乡镇19个行政村。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5.3万亩,其中新建2.7万亩,改造提升2.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地力提升等工程。2.3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上级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1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及材料设备共划分13个标段(01至03标段为材料设备,04至13标段为施工),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材料设备招标范围:
01标段:藁城区西关镇、南营镇项目村井首及出水口采购。
02标段:藁城区西关镇、南营镇管灌工程PP管材及PP管件采购。 03标段:藁城区西关镇、南营镇项目村水泵采购及安装。
04标段:藁城区西关镇金庄村、台营村、前西关村、固德村、大王村、李家疃村、董家庄村、西门村水泥路工程。
05标段:藁城区西关镇金庄村、台营村、前西关村、固德村、大王村喷灌工程(含材料、管沟开挖回填及安装)。
06标段:藁城区西关镇北孟村、梁家庄村、寨里村、丰上村、慈上村水泥路工程。
07标段:藁城区西关镇董家庄村、西门村、北孟村、梁家庄村、寨里村、丰上村喷灌工程(含材料、管沟开挖回填及安装)。
08标段:藁城区南营镇水范寨村、大马庄村、马庄村、杨家寨村、王宫村水泥路工程、马庄村涵洞工程。
09标段:藁城区西关镇慈上村、南营镇水范寨村、大马庄村、杨家寨村喷灌工程(含材料、管沟开挖回填及安装)。
10标段:藁城区西关镇金庄村、后西关村、台营村、前西关村、固德村、大王村、李家疃村、董家庄村、西门村、北孟村、梁家庄村管灌工程(含管沟挖填、安装,配套井台、井盖及出水口保护装置)。
11标段:藁城区西关镇寨里村、丰上村、慈上村、南营镇水范寨村、大马庄村、马庄村、杨家寨村、王宫村管灌工程(含管沟挖填、安装,配套井台、井盖及出水口保护装置)。
12标段:藁城区西关镇、南营镇相关项目村有机肥采购及撒施。
13标段:藁城区西关镇、南营镇田块整治工程(含细部平整、田块整修、渠道整治)。
其中,01至03标段为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及施工图纸。
04至13标段为施工,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09、10、11、13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财务要求:无。
3.1.3 业绩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 其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9标段: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11、12、13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09、10、11、13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7 18:00:00
至
2025-09-03 23:59:00,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9 08:45:00
,地点为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7.1
特别提示: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
7.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7.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平台:“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80”,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7.4
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7.5
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7.6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7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本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坤,联系电话:13673137723,电子邮件:zhongdaguoxin86@126.com。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11-88040759
电子邮箱:
13582122861@126.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石家庄市藁城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9标段施工
| 0 | 无 |
石家庄市藁城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标段施工
| 0 | 无 |
石家庄市藁城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标段施工
| 0 | 无 |
石家庄市藁城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标段施工
| 0 | 无 |
石家庄市藁城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标段施工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北街046号
|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8号楼5层610
|
邮编: 052160
| 邮编: 100043
|
联系人: 筵明
| 联系人: 刘坤
|
电话: 0311-88114368
| 电话: 1367313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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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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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zhongdaguoxin8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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